医学教育,尤其是临床医学教育是综合大学中的重要教育内容之一,没有健康则没有小康。培养高水平、高质量的人民健康卫士是我们的重要义务与责任。大学并校对高教的发展起了一定作用,医学学士、硕士、博士的数量确实有了大幅度的增多,发表的文章及成果也明显增多,水平提高,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我们的质量,应引起正视与重视,主要表现在: 1.对临床医学教育特殊性的认识不足或偏见 临床教育的实践性非常强,而且是一个缓慢的积累过程。医生处理的病人多,遇到的问题、困难多,则经验越丰富,这也就是为什么老医生威望高,群众愿意找他看病的原因。任何一个医生的经验都是在为病人治疗的过程中学习积累起来的,但社会上许多人,包括媒体却对这种必然的教学规律与模式视为“有罪”、“不可理解”,甚至在电视、报纸上加以批判。在同是中华民族的中国台湾、香港,病人都有这样一个觉悟:有义务为培养一代一代的医生做出奉献,因此建议我们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三个文明为目标,应当加强宣传教育,让全社会有一个正确的观念,理解、支持这种教育模式,为了个人健康和家庭幸福,为了社会发展与建设,不能只有现有的医学专家,更需要一代又一代大量的高水平医生。
2.注意临床医学教育的质量重于数量 扩招在高等教育中发展迅速,如医学教育七年制已扩增几倍至数十倍,研究生亦是如此,但是医院的床位数增多的比例远远不能满足实习所用,如教育部在评估七年制医学教育中要求每位七年制学生实习期间管6—8张病床,在各大学招收人数在15—50人时就不能满足的情况下,现在招收七年制的学校骤增,数量已扩到300—500人,哪有那么多病床让实习医生管理,怎能完成实践学习任务,质量势必受影响。这种刮风式的形象工程式的教学指导思想应当制止、纠正。另外,我国已有的医生数量与人口比例已达到或超过所需,应当限制临床医学招生人数。我国台湾、香港的招生人数近20年几乎没有变动。
3.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必须抓实 这种高层次的教育质量必须保证。但目前许多医院都反映很多医生学位很高,技能太差。如一些博士学位的外科医生工作2年凭文章、科研已晋升副主任医师,但在急症室碰到一个失血性休克或复合伤病人紧张得不知所措,有时由护士提醒才能做出处理。建议:①尽快参照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台湾、香港,培养医生的模式:普通大学→医学院→M.D.→全科医生培养→专科医生,改革我们的培养方式;②明确分开M.D.与PH.D.,单纯行实验室工作、写文章与行医的经验,业绩要有区别,尽管97年、98年国务院学位办下达过有关文件,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真正区别开。应尽快检查落实,以确保医疗质量;③学位与医生的职称应分开,M.D.也应从全科训练起,不能一毕业就任主治医师,2年后可升副主任医师。医师晋升不能单凭文章与科研,希望教育部与卫生部、中华医学会、医师协会协调好有关医生职称问题。应充分考虑到医生的临床技能、实践经验;④调整M.D.与PH.D.的工资待遇。
4.加强医学伦理的实践教育 医生与病人的关系近30年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社会发展,法律法制健全,原来医生在诊治过程中一切由医生说了算的权威性发生动摇。现代医学的理念已改为医疗决策让位于患者意志,隐私保护优先于隐私暴露,知情同意在所有有创伤性检查和治疗中已成为先决条件,更重要的是当前一些医疗不正之风的纠正,通过加强医学伦理实践教育,会起到良好的作用。应当看到:①多年来这方面的教育重视不够,包括一些中、老年医生在医疗行为中医学伦理的观念比较淡薄;②医学伦理教育中理论脱离实践影响了效果;③医疗纠纷中,医学伦理仍是主要因素。建议:①在高校中加强医学伦理教育,重点加强实践性教育,首先让从事这项教育的教师进入医院理解认识病人与医生,并在其中带教学生,各专业临床教师也应在教学中结合实际把医学伦理融入到专业课中;②针对1、2年级、见习医生、实习医生到住院医生不同的状况,规划不同的相关教育内容与方法,使他们从开始步入医学就逐步建立形成良好的习惯与观念;③对已毕业工作的各级医生进行有关的再教育,结合现实例子,强化正确的观念。
5.尽快制定卫生法 包括促进和保证医学教育质量的法规,如医学本科生实习前可参加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若获通过,可以在医师指导下工作学习,有利于实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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