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换届选举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活动内容,从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盟、自治州、直辖市的区)、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到乡(镇)的选举活动以及公布组成人员名单时,均涉及到“按姓名笔画排序”的问题。但是,这项应当由国家统一标准,各级机关遵照执行的工作,至今却没有一个权威的范本,现行各级、各地的多套标准版本各异 ,错误、漏洞较多,无法统一(具体见附件)。因无统一规范,势必造成某些负面影响: 1、在选举活动中,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弊端。假如某地换届选举时,在候选人名单中有“李”、“杨”二人,因无“国家标准”可依照,排名(组织)者欲将某人选上,就可将此人排序在前,达到其目的,别人是无法指责的。
2、选举应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如无“国家标准”为姓名排序,会使整个选举活动出现不公平现象。
3、没有“国家标准”,使各级机构无章可循,在国际上也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为此,提出三点建议: 1、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按姓名笔划排序”的“国家标准”,规范这一工作行为,这一行为标准名称应为“按姓名笔画排序”。理由一:一般名单都是先按“姓”,再按“名”的笔画顺序排列,用“姓氏”一词,仅“以部分涵盖了全部”,不确切;理由二:“笔画”与“笔划”,据教育部与“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于2002年3月31日试行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其中的“笔画——笔划”词形,选取的推荐词形为“笔画”;理由三:“序”是“依次排列”的意思(《新华词典》),“列”是数学名词,“排成一列”的意思(《辞海》),这里应用“排序”更确切。
2、“按姓名笔画排序”应当有标准范本。“国语委”早在1999年10月1日发布了《GB13000.1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并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有了这个范本,再将1991年12月改革出版社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手册》中的《百家姓索引》(共645个常用姓氏)修订正确,就可以配套作为“按姓名笔画排序”工作的国家标准文本(后者为“姓”排序,前者为“名”排序)使用。
3、按“排序”的标准范本重新制作计算机软件。当前,我国大部分机关、单位使用的计算机“排序”软件,是由美国微软公司设计制作的,与“国语委”的“《字序规范》”对照,多有不正确之处,例如“王”与“马”同为四画,微软公司将“马”列在“王”之前,“杨”与“张”同为七画,微软公司将“张”列在“杨”之前等等。汉字“排序”软件的设计制作,需要具备一定历史文化修养的国内专家来担当,国外软件公司是无法与之伦比的,这也关系到国家与民族的尊严问题。况且,美国微软公司的“排序”软件制作在前,“国语委”的“《字序规范》”出台在后,建议在“国标”制定以后,由国内计算机公司按标准制作相关软件,规范大家统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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