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基础和载体,是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依靠力量,也是全面服务“农村、农业、农民”的前沿阵地,因而健全和完善稳定、精干、高效的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国农业技术服务体系经过多年的建设,曾有一定的基础。但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许多基层农业技术服务机构被撤并,人员被分流。目前基层农业的农业机械管理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畜牧兽医站、农业技术推广站(以下简称“五站”)普遍存在以下情况:农业“五站”基本上变成了乡镇的“中心工作站”,“五站”农技人员有的成为中心工作人员,致使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如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动物疫病防治等都无法正常开展。不少地方连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必要的工作经费都没有保障,财政状况好一点的县区农技服务人员的工资就多一点,差一点的县区就少一点,甚至没有。如江西省星子、都昌等县,县财政只给农技人员每月拨付200元的工资。这些使得他们无法安心工作,更无心钻研农业技术。农业“五站”推广人员由于专业水平、学历参差不齐,加上平时缺乏专业学习和培训,对农业发展的技术了解不够、掌握不多,因此,很难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不少基层农业技术服务机构难以承担为农服务的职能,已经影响到了农业的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意见的通知》(国办法[1999]79号)文件精神,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直接为农民服务,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1、理顺关系,明确管理体制。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多次要求,基层农技部门应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但有些地方政府就是阳奉阴违,拒不执行。建议国务院应进一步要求理顺基层农业“五站”的关系,将其性质明确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即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人、财、物,党的关系所在乡镇党委和政府对其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并且协同县(区)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乡镇农技“五站”领导的人事任免工作。农业部要组织检查组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增加投人,发挥职能作用。中央财政在对农村的转移支付中要多安排农业技术推广的专项资金,各级党委政府应切实做到要逐步提高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人,用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3、落实政策,确保待遇到位。县级政府应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内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足额到位,按时发放,乡镇站的在编农技人员在社会福利保障方面,与县级同类人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对年龄偏大的人员,可以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对离退休的要落实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对在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应当参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五站”人员失业保险,切实解决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生活福利待遇。
4、更新知识,增强自身活力。各级农业技术人员要切实转变观念,适应机构改革的要求。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服务部门,对年轻并且热心此项工作的在岗人员,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技能培训。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农业人员开展各种业务培训。
5、鼓励大学毕业生,特别是农业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去,不断充实现代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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