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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建丽委员:呼吁采取更加切实的措施 加强对艾滋病的预防和控制


  
 
    一、严峻的现实 

    卫生部不久前披露,目前中国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以每年30%~50%的速度增加。艾滋病的流行趋势处于世界第14位,在亚洲排名第2位。全国已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84万人(另据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估计,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已超过100万)、患者8万人,估计已死亡的艾滋病患者约达16万左右。并且出现有特定高危人群像一般人群扩散的迹象。目前我国艾滋病感染的人数将到达100万,而我国政府制定的目标是到2010年将艾滋病感染者人数控制在150万以内,实现这一目标,任务极为艰巨,也使艾滋病防治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二、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1.大众认知方面。面向社会大众的宣传应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点。虽然近几年社会各界加强了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但宣传的力度和覆盖面还远远不够;宣传口径、宣传内容以及宣传者的知识素质与防治要求都有一定差距,致使大众对艾滋病的认识仍存在盲区,甚至有相当数量的医务工作者对艾滋病认识也很粗浅,更为严重的是高危人群中的宣传成为难点,现有的健康行为教育和干预手段还不能有效抵达高危人群。 

    据有关调查,50%以上的医务人员对艾滋病知识了解不全面。我国首次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武汉、成都、杭州、南京等19个大城市开展的大规模艾滋病防治常识调查结果显示,有半数城市居民不知艾滋病传播途径,只有1/3左右的人群清楚艾滋病的基本预防措施。据四川省中英性病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在长途卡车司机中,知晓艾滋病传播知识的仅占35%,而在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中这一比例还不到25%。社会上仍有不少人包括许多官员对艾滋病的危害性和防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或视之与己无关,掉以轻心;或视之为洪水猛兽;或严重歧视。宣传教育上缺乏有效的切入点,如有的学校在宣传教育上不能接受“关注艾滋病”,转而提出“远离艾滋病”的口号。 

    有的社区宣传活动,请来的文艺工作者不懂艾滋病防治常识,为配合演出效果对艾滋病传播途径进行歪曲描述。大众由此产生对艾滋病病人及家属的歧视和恐惧,不利于营造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家属的良好社会关怀氛围。艾滋病人群中酝酿着的最大不安定,倒不在于他们要花比普通人更多的钱去治疗身体的疾患,而是投在他们的心灵上的阴影:他们是被“正常社会”抛弃的异类。在这样的舆论氛围下,一些医院拒绝为艾滋病人提供治疗,有的地方甚至禁止艾滋病感染者结婚,读书、就业的大门也对他们关闭。 

    2.在政策及管理方面。与预防艾滋病有关的一些干预措施受制于政策法规,现有的政策法规不能对高危人群实施有效管理。艾滋病防治的工作原则是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虽然我国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的防治体系初步形成,但在政府有力领导下部门间的进一步合作还任重而道远。如公安部门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贩毒和吸食注射毒品的同时如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危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行为干预(安全套推广、清洁针具交换等)工作还需研究具体方法,落到实处。 

    3.在社会经济方面。我国经济欠发达,贫困人口多,人口趋向于城镇化和高密度化。流动人口以性活跃期的青壮年为主,以单身男女为主。在外接受的信息广,形成多元化的价值取向,导致性观念及行为的多元化,很容易发生不安全性行为,加之对广大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教育极为欠缺,因而流动人口已经发展为潜在的高危人群,且已从娱乐场所从业者、静脉注射者、男同性恋者等高危人群逐渐扩散到普通人群。 

    4.其他方面。如统计系统还不够严密,信息不够公开,对高危人群的干预也不够有力,尤其是违规采血的问题,医疗器具的违章制造、使用和处置等都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具体的建议 

    1.积极建立有效的干预网络一是建议各级政府要把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总体规划中,保障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二是政府要组织并协调防治艾滋病的相关部门工作,如医疗、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部门,要形成合力,成为阻止艾滋病传播的一道重要关口。对用于防治艾滋病的专用经费要有审计和评估,专用经费的预决算应向人大报告,项目经费的开支须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 

    2.找准宣传的有效切入点 

    一是在积极探索有效的防控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加大艾滋病常识和预防措施的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力度,消除人们对艾滋病的偏见和惧怕心理,说明同艾滋病人一起工作和一般生活接触不会感染艾滋病。进一步营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良好氛围;二是教育主管部门和中等以上学校要在真正落实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教育计划上采取措施,且要有检查制度;三是建议大众宣传品内容要统一、用词要严谨。对不同的受众分层次采取不同的形式,但一定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完成,避免误导大众;四是建议对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员要进行专门培训。总之是要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艾滋病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必须面对的社会问题,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艾的风气。 

    3.制定系统的防治法规 

    一是制定和完善艾滋病防治法规,制定具体的、具有操作性的措施和办法,形成系统的防治法规,在对艾滋病人或者感染者的实施有效管理、严厉打击恶意传播艾滋病者的同时,制定对艾滋病人的不歧视政策,切实保护艾滋病人的生命健康、生存与发展、教育和医疗、居住与就业、保密和隐私、结婚旅行等各项基本权利;二是要真正遏制艾滋病流行,仅通过医学技术手段无法改变其高危行为,建议采取“信任、尊重、认可”的原则,以维护这部分群体的自尊心和人格尊严,使他们能以积极态度对待疾病,做到既关爱自己又不传染他人;三是还需制定相关的赔偿制度,如在诊疗中造成感染的赔偿或因职业原因而被感染的补偿和保险等规定。此外,还应制定法律对违法输血、卖血、血霸给予严厉打击。 

    4.借鉴抗击非典的成功经验防治艾滋病 

    建议各级政府本着对人民、国家、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借鉴抗击非典的成功经验,以更加开放务实的态度和积极探索的精神,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艾滋病防治工作。 

    5.对高危行为人群采取特殊措施我国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是血液传播和性传播。因此建议:一是采取必要的措施,积极完善“清洁针具交换”工作的开展,减少那些沾染恶习的人员传播或感染艾滋病的机会,减轻其对社会的危害;二是完善在必要的场所加强配备并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的工作,在一些高危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公开发放安全套或增加安装安全套发放设施,力求切断经性传播艾滋病的途径;三是严格输血的管理和监测。 

    6.建议将治疗艾滋病药物列入医保目录,减免或部分减免药物的费用 

    艾滋病的传播往往与贫穷和愚昧相关,感染者大多是贫困人口,政府应对他们实施医疗求助。此外,为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建议加强对相关专科医护人员的培养与培训。(苟建丽 四川省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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