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南京师范大学的陈凌孚委员认为,导致新生儿出生性别比不平衡的原因主要包括社会管理因素和生物学因素两个方面。首先,社会管理因素包括对出生婴儿的漏报、瞒报现象。瞒报主要由一些家庭生育意愿引起,瞒报的大多为女婴。而生物学因素主要指运用B超等医疗科技手段选择性流产、引产,还有轻视女婴而造成的溺弃女婴现象。
陈委员认为,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对于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是长远的,受到冲击的将是20至34岁处于结婚、生育旺盛期的人群。如不能调整,届时将造成婚姻市场竞争加剧、增加性犯罪的可能性,大量终身未婚人群也会产生社会问题。 “应该将''关爱女孩''工程落到实处。”陈委员建议,农村计划内二胎如果是女婴的,应该对女婴母亲的生育费用进行适当减免,可减免3成至5成;农村女婴个人3岁以前的医疗保健费用可减少3至5成;农村女孩上小学期间杂费减免1至3成,以提高女孩入学率;农村凡是男方婚嫁到女方落户的,可协助照顾女方老人的,宅基地的分配应该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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