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为一种选拔机制和工具,对推动社会和教育的发展曾经起过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教育改革进程的推进,目前的高考制度的改革并没有像人们所期望的能“有利于推进中学基础教育的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而仍然是人才培养、选拔和教育进一步发展的最大瓶颈。高考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给我们的生活、教育和社会带来如此远大的影响和压力。
因此,我们对于高考制度进行立法情况再次提出建议:
一、改革高考制度变化的随意性,使高考制度改革的决策科学化、法律化。高考牵涉千家万户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是民生大计,决不能凭着一些官员的心血来潮和学者的一时建议,今年是小综合,明年大综合,后年分科考。而是要根据广泛的调查和深入的研究,在科学试验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逐渐推广,形成科学的决策,并通过相应的程序赋予法律的地位,还高考以真正严肃的面貌。建议教育部尽快成立高考改革委员会,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及教育专家参加,拿出一个改革的时间表。
二、改革“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制度,推行多次考试、多份录取,给考生以选择的权力。虽然目前部分省市实行春季高考,初衷是给考生多次机会,但由于存在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少,不允许在校生报考、与夏季考试成绩不通用等因素的影响,春季高考考生少、成本高,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局。我们建议成立专门的考试机构,采取政府控制下的商业运作方法,每年实行2—4次的收费考试,允许考生选取其中最好的分数投报高校,不仅减少了高考对于各界的压力和高校录取导致成本增高和学制的混乱等问题,更主要的是可以使绝大多数考生减少偶然因素对考试成绩的影响,获得充分展示自己的机会。而学生也可以利用多份成绩,投报不同的高校,收取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的录取通知,选择自己最合适的学校和专业,以图今后最好的发展。
三、改革“唯高考分数”的招生选拔标准,实行综合评价。目前高考的选择标准导致高校没有选择学生的权利,中学应试教育愈演愈烈,学生“高分低能”的现象十分普遍,这不仅影响一代人的素质,也影响整个中华民族的素质。让高校有一定的招生自主权,使高考招生类似研究生招生,由国家划定分层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实行综合评价,是一些先进发达国家高校招生的方法,也是彻底根除应试教育的举措。综合评价可以包括学生高中三年的平均成绩、实践活动记录、教师推荐信等。目前上海试行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就可以使高校在录取学生时参考学生成长记录、教师评语记录、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等资料,能更加公平、合理、全面地评价学生。当然,这种制度的实行需要相应配套的政策和监督机制。
四、改革“文理分科”的考试形式,实行“基础+综合+特长”的考试形式,目前大多数省市的高考采取文理分科的形式,这就导致中学过早地进行文理分班。这种分科教学,让理科学生不再学习历史、地理,阅读文学经典,知识面狭窄,缺少人文精神,文科生远离物理、化学,不熟悉基础的自然科学知识,缺乏科学思维和科学态度的训练。人的片面发展,不仅影响人的综合素质,也极大地影响民族的创新能力。这种文理分科的教学,也导致大多数高素质的学生选择理科专业,文科生源相对较差,直接影响我国人文学科的发展。实行“基础(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政治)+特长(由学生根据大学的专业设置要求、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的考试形式,既保证学生在中学受到全面教育,又能根据自己的特长有所发展。其中综合的内容直接参考高中的三年考试成绩(学校的相对排等)。特长由高校负责考察。
五、改变英语不可动摇的神圣的基础地位,让它回归原位。在目前的高考中,英语摆在了与语文、数学同等的地位,事实上从学生整个受教育的历程来看,英语教育是目前我国学历教育体系中教育对象范围最广、持续时间最长的部分,甚至在大学毕业、研究生学习、职称评定中具有一票否决的效力,地位似乎神圣不可动摇,导致很多学生大部分的学习精力放在外语上,对其他科目的学习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对学生的全面也有不良影响。我们不否认在当代世界,英语作为国际通用语言的重要性,它是我们进行国际交流,了解异域文化的重要工具。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离不开它,都需要精通。把它的地位摆在比人们每天生活都需要的国语和数学同等地位甚至之上,无论怎样都说不过去。我们建议在高考中对英语的考试要区别对待:对于一些重点院校,要培养国际化人才,外语是必不可少的,可以作为单独考查的科目;而对于一些普通的院校,外语只要放在综合科目中考查就可以了。
六、将国立大学、省立大学、市立大学和民办大学进行分类的独立考试。建议国家集中力量办好10所一流国立高校,每省办好1—2所省属高校,有条件的地市办好1所市属大学;国立大学要面向全国公平招生,必须是全国统一的试卷或者的国立大学联考的试卷,严格按照分数录取,不允许有地区的分数差异。可以定向为边远地区培养人才,但是也必须在全国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而且大学毕业后必须根据合同去边远地区工作一定时间。省属和市属大学可对本地区学生实行适度优惠入学政策。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采取国外社区大学凭高中毕业证书免试入学。 民办学校则完全自主录取。所有学校必须把录取的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七、把考核学生和录取学生的主动权交给大学。有人认为这样可能会导致大学的权力太大,甚至会产生腐败,其实不必担心。大学总是需要自己的声誉和质量的,同时有监督的机制,我相信大学会比以前更加珍视质量。
八、加强对于高考命题、考试、招生、录取的全程监督,最大限度地实行信息的完全公开化,学校招生委员会应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人大、政协可以专题监督。对于低于学校均分录取的学生,均要公开其父母身份及录取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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