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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清:建议政府对国有垄断单位的职工收入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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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国有垄断单位如电信、供电、邮政、烟草、自来水、公路收费站等部门职工的收入远远高于其他部门,据有关资料统计,如电信职工前年年均收入10多万元,它的收入是一般公务员工资的5倍,是一般企业职工工资的10倍到20倍;江苏某高速公路收费站普通收费员月薪达8000元,而这些部门的收入高主要是得益于:一是国家专营,二是老百姓的奉献,三是收费居高不下。因是国家专营,因此就缺少竞争,垄断市场,获得较高的利润;这些行业初创时除国家投资之外,老百姓都作了贡献,比如我市建发电厂,当时就向社会硬性收费,每人40元;修铁路,每人交200元;装电话初装费3700元,除了初装费,还收月租费,每次通话还要收费,这种重复收费,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这些行业收费只见涨不见降,而且要涨就涨,绝不商量,因为是专营,别无分店。如在10年前就有许多人提出手机单向收费问题,可是事到如今,不但没有实行单向收费,今年还在来电显示上大做文章,每月强行收来电显示费5元,记得移动公司六、七年前,本城之内每分钟通话费6毛钱,至今仍是每分钟6毛钱,至今一分钱也没有下降。

    这些单位职工的收入过高是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它严重违背了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分配原则—“按劳分配”,大家都知道,他们的收入,不是比别人多辛苦,多有水平干出来的,而是占着国有资源、向老百姓强行索要得来的,长期下去,不仅严重地影响这些单位的发展,影响国家经济发展,同时也造成广大群众的心理失衡,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建议:政府应负起责任,对这些部门的职工收入进行控制。北京市已出台一些关于限制这些部门职工收入的文件,这应在全国进行推广,这些部门的职工收入,应根据不同类型参照有关部门执行,比如技术人员应按职称象一般事业单位职工一样拿职称工资,管理人员按公务员工资同类标准,工人按工人工资标准,这些部门收入应该处于社会的平均水平,最多也只能比其他单位高一到二级工资,不能把垄断的高额利润作为少数人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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