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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清:文化改革必须有法可依

文化出版


    “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三个代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在改革开放深入进行的今天,这三条中“依法行政”尤为重要,是市场经济的必然发展趋势。目前文化艺术界改革的步伐逐步加快,在文化事业单位转向企业化操作的市场经济时期,高雅艺术形式,如交响乐、歌剧、芭蕾舞、甚至作为国萃的京剧艺术,由于其受众面小的特殊性,这些艺术形式不适应完全进入市场运作机制。另外,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始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是其根本属性,与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有很大差别,这就需要国家对于高雅艺术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扶持,用法规来加以支持和明确。

    建议:我国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促进先进文化、高雅艺术的发展,使这些特殊的艺术品种在改革形式下能够得到保护、弘扬和发展,使文化改革之时有政策可循,有法规可依,使文化改革顺利进行,使我国的文化艺术事业更加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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