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非国有企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现状:
随着全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城镇非国有企业终止、转移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就业的人员逐年增多,由于不能及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缴费中断,不仅造成参保资源的流失,损害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还将严重削弱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究其根本原因是: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保险接续的政策法规,但城镇非国有企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全国一盘棋的接续机制始终未能根本建立。其表现形式为:一是有的原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因再就业的企业未参保而中断缴费,形成社会保险关系仍滞留在原统筹地无法接转。二是有的原参保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而参保职工再就业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接收,形成社会保险关系不能转接。三是有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工作不到位,不能与原参保企业和异地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对接,影响社会保险关系的接转。国家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已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及时转移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是社会保险制度健全和完善的一项重要内容,出现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中断问题,折射出社会保险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建议解决办法:
一、树立全国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尽快构建全国一盘棋的城镇非国有企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机制,形成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的格局。 .
二、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保险立法滞后,政策落实乏力,城镇非国有企业参保问题得不到有力、有效的约束问题,将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全社会所有从业人员。
三、强化参保缴费意识,按时足额缴费,根本解决在全国范围内因各统筹地区缴费基数、比例和享受待遇标准不同形成差异而拒绝接转中断缴费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问题。
四、建立全国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均应对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给予支持和配合,形成全国联动,齐抓共管。对城镇非国有企业强制参保,足额征费,强力推进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五、增加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资金投入,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化“金保工程"建设,实现全国联网,及时有效地推进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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