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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成:关于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建议

教育



    我国农村人口占多数,农村职业教育应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大头和重点。20世纪80年代末,河北省首创了县级职教中心的办学模式,在全国产生巨大社会效应,各地纷纷效仿,目前全国的县级职教中心及其类似职教机构已逾2000所。但是,发展困难很多,如:招生难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缓解;以升学为目标的办学倾向比较突出;教学质量不能适应社会需求;各地发展严重不平衡等。总之,县级职教中心的现状与“三农”的需求相差甚远,严重滞后于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造成如此局面的原因有:领导层面和社会上观念滞后;国家和地方政策不顺;管理缺失;师资队伍素质欠佳等。为更好更快地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对县级职教中心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一个县(市)经济发展的竞争能力正在日益取决于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而其实质是取决于当地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科技人才的培养,因此担负人力资源开发和科技人才培养职能的职教中心在县域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历史上看,职教中心是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阵地,曾经为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今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化、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实施和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他产业新技术、新装备的普及应用,需要大批用得上、留得住的懂技术、会管理、能经营的复合型人才,无数失地农民和富余劳动力在向当地二三产业及城市转移就业时也需要及时得到适宜的培训,县域内经济、科技、教育的结合将更加紧密,因此继续保留和加强职教中心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特别是多数职教中心已经积累起宝贵的资源条件,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在此基础上扩大投资,优化资源,使其进一步得到发展,有着体制障碍小、消耗成本低的比较优势,可以最快的取得预期成果和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建议省委省政府制发一份关于新时期县级职教中心改革和发展的专门文件,召开一次“全省县级职教中心工作会议”或“全省农村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并组织开展对县级领导干部和县域教育行政干部的相关培训活动。

    (二)强化县级政府对县级职教中心的统筹责任。

    县级职教中心是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的重要阵地,在县域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据着基础和先导地位,具有明显的公益性,这就必然性地形成了县级政府在县级职教中心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特别是在当前市场体制不健全和法制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县级政府的统筹职能是必不可少的。建议省政府进一步明确规定县级政府在县级职教中心发展中的统筹责任,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政策固定下来,列入每一届县级政府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任期内政绩考核内容,要求县级政府像抓经济工作和义务教育工作那样抓职业教育,由省负责进行年度工作督察和任期综合评估,并根据督察和评估结果,先进的给予相应称号和奖励,存在问题的促其改正,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凡是撤消、拍卖、出租、分割县级职教中心校舍或改办普通教育的行为,应一律限期纠正。当前应把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纽带,依靠政府的权威和政策的威力,充分利用已有的县级职教中心,坚决不再批准建立任何新的培训机构或实体。建议把县级职教中心的招生办学工作纳入到正在实施的“阳光工程”中,统筹设置专业和课程,统筹使用有关培训经费,统筹向城镇迅速转移大批合格毕业生。

    (三)理顺有关政策。

    制定我省新时期的县级职教中心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论证后发布实施。在各个职教中心建立健全由县域内各有关行业、企业、部门等参加的董事会或专业管理委员会,集中调配、使用上级财政、教育、劳动、农业和各经济部门的有关专项补助资金及县本级财政和各部门预算内办学培训资金(如职业学校办学经费、在职干部和职工培训经费、农业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企业用工的岗前职业培训经费、扶贫项目的培训经费、农村科技开发经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经费等)。增加职业教育财政专项补贴资金数额,尽快更新职教中心的实验和实训设备设施,加快培养培训职教中心的师资和管理人员。有计划地安排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到县直有关产业部门、行业或县属企业挂职,及时为企业和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入职教中心任教办理相关手续。真正落实校长负责制,允许职教中心在国家职教政策范围内引进民营机制,自主使用财政包干经费,自主设置校内办事机构,自主聘任教师和管理人员,自主招生,自主就特定生产经营项目参股或与企业、村委会等实行合作、联营等。职教中心的学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后,不能抵顶县(市)本级预算内的财政拨款(如教职工人头费、公用办学经费等),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信息、交通、建筑等各产业部门和劳动部门应在学生在学期间及时进行专业技术等级(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鉴定、发证,职教中心学生毕业时同时获得《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关部门不得另行收费。鼓励职教中心多层次、多形式办学,做到岗前职业教育和在职职业培训结合,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结合,扩大“定单”培养和培训。充分发挥职教中心的优势和作用,建议按照“三教统筹”原则,县城各个普通中学根据“新课标”设置的综合技术课和专业技术课一律放到职教中心去开设,不再为其增加专门的技术课教师编制及相关的设备、设施,有关经费直接投入到职教中心,以提高其利用效率。随着今后职教中心办学规模的扩大,职教中心增加的公共学科教学任务,可以聘请本县(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相关教师承担。建议在评估验收基础上,把优质的乡镇级成人学校改建为县级职教中心分校,组织领导工作划归职教中心负责或委托职教中心代管,使其形成一个上下贯通、利益共享的网络型多功能实体,既承担本社区的农民培训任务,又承担初中后、高中后的学历职业教育与非学历职业培训任务,既开展办学活动,也进行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等。

    (四)实行职教中心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制度创新。

    根据国家教育部近年来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我省农村的实际情况,尽快制订我省新一轮的职业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并对县级职教中心的教学工作提出系统、具体的指导性意见。改革县级职教中心的课程结构和教学模式,按照劳动过程导向的知识体系编写校本教材,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有计划、分阶段地全面实施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学完某门课程后参加农业劳动或二三产业的工作,只要其在规定期限内(如中职5年、高职8年)修完规定数量的学分即可完成学业。允许当地普通高中的学生在二年级或三年级转入职教中心专业班继续学习,承认其在原学校取得的文化课学分,只要其专业技术课合格和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即可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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