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级政府的努力,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目前弱势群体扶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某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弱势群体范围逐步扩大,需关注的弱势人员越来越多。随着市场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体制的改革,传统的以城乡孤寡老人、极端贫困人口、残疾人与灾民为主体的社会弱势群体的范围正在逐步扩大,下岗职工、农民工大量加入其中,老龄人口也在不断增加,这些人对社会保障都有着迫切的和有差异的需要。二是部分社会弱势群体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人把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当作永久性的福利,甚至称作“低保工资”。有劳动能力的也安于政府救济,想着拿低保吃“财政皇粮”。三是社区弱势群体救助工作人员缺乏。随着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日益重视,社区弱势群体救助显得日趋重要。但是目前社区没有形成真正的扶助网络体系,社区专职民政管理员缺乏。社会扶助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入户进行了解调查,需要到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取证,要走街串户,工作量繁重,工作人员太少,难以应付。为此,对加强和改进城市弱势群体扶助工作提出下述建议:
1、完善法规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针对当前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覆盖面不宽、缴费率不高、个人帐户现收现付等突出问题,应当尽快健全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宽覆盖支持体系。一是加快立法进程。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只有3项条例,其措施和手段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需尽快出台国家《劳动保障法》,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国家、社保职能部门、企业和职工之间的权力和义务,明确实行政府统筹。统一保险缴费比例和支付标准,增强保障能力。目前,国家已将社会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也应将社保资金纳入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二是理顺管理体系。我国目前实行的下岗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3条保障线,前两条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第3条由民政部门管理。由于这3条保障线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尤其是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两者联系更为紧密,互动性、互补性较强,建议可将3条保障线归口统一管理。
2、健全培训体系,提高弱势群体素质
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岗位指导、开展技能培训,是提高城镇弱势群体就业和立业本领,增强其自我造血功能的有效手段。一是清除思想观念障碍。针对部分弱势人员自卑、自闭心理较重,不善参与就业竞争的特点,要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思想教育,使其摒弃旧观念,树立新观念,逐步增强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意识和创造新生活的信心。二是抓好就业岗位指导。开设就业指导窗口,提供就业咨询,为弱势群体提供就业形势、求职技巧、转变择业观念等方面的指导,让他们及时了解国家现行的就业方针政策,知晓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情况,掌握竞争就业岗位技巧。三是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再就业培训基地等力量,分期分批的对城镇弱势群体进行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较强的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同时,要把就业技能培训与推荐就业安置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就业安置一条龙服务体系。
3、构造服务体系,拓宽就业安置渠道
促进城镇弱势群体就业、增加其收入来源,是解决弱势群体生活困难的根本途径。一是加强宏观调控。把增加弱势群体就业实绩列入政府各部门考核内容,为弱势群体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扶持兴办、扩办各类民营经济实体,重点扶持能较多容纳弱势人员就业的劳动密集型、工艺传统型、技能简单型、社会长期需求型的企业,努力使弱势群体实现最大程度的就业。二是做好对社区弱势群体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弱势群体档案,完善运行顺畅、服务有效、指导有力的弱势群体劳动力市场运行机制,为缓解弱势群体就业问题做好基础工作。三是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展社区就业,一方面,强化社区服务组织机构建设,加快完善城镇社区服务功能;另一方面加大力度开发社会物业管理、家庭服务、医疗保健、体育文娱设施经营、商品递送、生活护理、修理等社会化的便民、利民服务业,并有重点的开发社区保安、市场管理、保洁保绿、环境管理等社区公益就业岗位,对自主合作、自筹资金从事社区服务的弱势人员企业,要纳入社区就业管理,给予各种优惠和方便。此外,为加大对弱势人员就业援助力度,政府可花钱买断市区部分繁华地段的电话报刊亭、看车、浴业服务、车辆刷洗、便民商店等经营门面或摊位,进行统筹管理,安置弱势人员就业;对极少数特别困难的弱势人员,政府在为他们提供就业岗位的同时,还可为其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
4、建立帮扶体系,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出台有关政策,对社区特殊弱势人员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水电、煤气等方面实行特别援助;对招用下岗失业职工的企业,实行税费减免、贷款贴息、资金补偿等多种扶持措施,鼓励企业多用下岗失业人员,特别对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数额的企业,政府可给予特别的优惠;对自谋出路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工商、税务、金融、公安、城建、文化、卫生等部门在证照办理、贷款扶持、税费交纳、场地安排等方面给予最大幅度的照顾和倾斜。二是设立社保专项基金。一方面可借鉴外国经验,国家开征社会保障税和遗产税;另一方面可从利息税、个人所得税、遗产税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直接作为社会保障基金,由国家调度,实行政府统筹,对特殊弱势群体和欠发达地区进行重点扶持。此外,建立健全各级慈善机制,通过开展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爱心捐助、发行民政福利彩票等活动,多渠道筹建社会保障资金。三是建立城市社区扶助站,动员城市居民或单位将更新换代的物品送到扶助站,随时捐赠,物有所用。四是建立义务劳动制度。有劳动能力的享受扶助的对象,每人每月必须完成一定时间量的义务劳动,如环境绿化等。五是建立定向帮扶制度。实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与城镇弱势群体建立“一对一”、“一帮一”、“一包一”的帮助挂钩制度;同时,动员全社会力量扶贫济困,全方位关心、帮助、扶持城镇弱势群体,政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确保扶持措施到位,使弱势群体能充分感受到党的温暖、政府的扶持和社会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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