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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清:市、县级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社会和法制

   环境保护部门是统一监督管理和执法部门。环保事业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执法任务也愈来愈重。然而行政编制的环保队伍建设与所担负的环保执法任务远不能适应。并已成为制约环保工作整体提高的主要因素,如果不尽快解决这些问题,环境保护工作就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一、 现状与问题

    某地级市环保系统现有执法人员中,自收自支站总人数的50%。从编制看,50%以上为自收自支编制,经费来源多为排污费返还,不仅违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其执法的公正性。

    1、编制经费开支渠道与执法人员所担负的行政性职能不相适应,特别是一些县(市)区工资得不到保障,挫伤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这也很难保证公正、公平执法。

    2、缺乏环保专业执法人才,人员素质较低。在县级环保组建时,大量非专业人员以各种不同方式进入环保局,这些人基本上没有或只有很少的环保专业知识,结果是环保局编制超编,而真正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法补充特别是在近两年机构改革中,一些地方再次将分减人员塞入环保系统,这对专业知识很强的环保部门来说环境监督管理水平是很难提高的。

    3、硬件配置、管理手段相对落后等。影响执法质量与效率。

    这些问题的存在,如果不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环保整体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 建议

     (一)理顺体制。现有执法差额、自收自支体制与其实际所承担的职责,存在着权责相抵触的现象。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文件,将环保执法人员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改变让其吃排污费,挤占挪用企业治理资金的状况。

    (二)建立用人机制。对监理稽查人员应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实行“逢进必考”,从体制上、从根本上彻底加以解决。

    建议对市县级环保局制定人员配备标准,并实施监督和限制制度,同时,还要为市县级环保创造人才培养的环境和条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比如举办环保专业在岗人员培训班,使现有的人员得到培训,尽快提高专业素质。

    总之,市县级环保队伍建设致关重要,应给予各个方面的大力扶持,帮助建设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实用的硬件设施,使环保队伍真正成为素质过硬、适应现代环保工作需要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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