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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洪宇: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校园安全法》的建议

社会和法制


    校园,是人才成长的摇篮,是人们心中的一片净土。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校园需要良好的环境和稳定的秩序,对刑事治安问题有着严格的要求。近年来,随着幼儿园、中小学校园乃至大学校园发生人身损害案件逐年增加,社会各界要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校园安全法》的呼声也愈来愈强烈。仅从法律服务市场调查就获知,为与学校有关人身损害案件作法律咨询、代理法律事务的正与日俱增。现在愈来愈多的犯罪黑手伸向校园。而目前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很不健全,许多学校特别是一些偏远地区的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几乎是空白,抵御侵害的能力差,我们深切感受到发生此类案件对学校、学生、家长带来的困惑、烦恼、尴尬和负担,特别是对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带来的严重负面影响,给教育事业造成的危害不容低估。因此,我们认为,制定校园安全法已刻不容缓。

   (一) 制定校园安全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任何法律的出现,都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实行改革开放二十余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在飞速发展的同时,违法犯罪现象也大幅上升,社会治安状况日益严重。校园是社会的缩影,也不例外;加之今天人们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有关在校各种学生人身损害案件也逐年增多。越来越多的学校被推上被告席,并被判承担赔偿责任。校园人身伤害事故频频发生,既严重威胁到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又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增加了学校的经济负担;同时也给学生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为了尽快减少在校学生的伤亡事件,合理规范、分解学校、家长、当事人及社会的责任,迫切需要制定校园安全法。

   (二) 制定校园安全法是健全法制的必要

    目前有关对在校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散见于宪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之中。但这些法律中对在校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的规定既不具体,又有严重法律空白。这几部法律对在校学生人身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处理标准均没有涉及,对学校应履行的具体管理职能规定得不具体,对学校是否应承担监护责任或承担多大监护责任没有规定。现亟需制定详尽、具体、针对性强的校园安全法来解决这些问题。

   (三) 制定校园安全法有助于完善学校教育功能,强化监护责任
目前我国在校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对他们实施强有力的监护意义重大,社会、家庭、学校都应该共同履行职责。中小学生在校就读期间,部份监护权应该转移到学校,学校在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的同时,应该担当起应尽合理监护职责,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避免中小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出现监护真空,从而有效减少伤害事件的发生,更有得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 制定校园安全法便于司法实践中的实际操作

    法院在审理在校中小学生伤害赔偿纠纷案件时,一直主要依据民法通则,由于民法通则只是对一般的人身伤害赔偿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因而法院在审理这类特殊案件时,缺乏可以直接适用的法律依据,法官自由裁量比重较大,因此也形成各地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结果极不一致。显然这不利于司法统一,不便于司法实际操作。

    综上所述,为了切实保护在校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明确学校应履行的监护职责,达到既保护在学生人身不受伤害,又能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因而我们建议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校园安全法》。

    具体建议如下:

      1、 建议全国人大委托教育部牵头,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部门参与起草《校园安全法》,尽快启动立法程序。

      2、 建议该法创制的立法原则为:公正、合法、及时,有利于保护在校学生权益、校方权益、校园的正常教学秩序。

      3、 建议该法应明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设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校园安全,并且赋予学校保卫部门及工作人员一定的执法权。

      4、 建议该法明确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并要求学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规章制度。

      5、 建议该法规范校园安全的国家主管机关、地方主管部门、学校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因管理不力或失职、过错责任造成社会不良影响、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严重人身伤亡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6、 建议该法规范各级公安部门对校园安全保卫机构的执法活动,因放任不管,或指导、监督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承担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7、 建议该法规范学校所在市、区或县人民政府因管理不力或失察、失职造成校园周边环境恶劣、严重影响校园安全和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的,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8、 建议该法规范和厘清校园责任事故的概念、内涵与外延,科学界定学校责任、家长责任及其他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轻重、大小,应明确学校不是无限责任主体,而是有限责任主体。

      9、 建议该法规范校园安全的预防措施,形成较为可行的校园预警系统。

     10、 建议该法规范校园安全事故处理的监督内容,以使该法能在实际生活中正常适用,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11、 建议该法大体框架为:总纲、校园管理机构、校园安全预防措施、校园安全事故处理、校园安全事故处理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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