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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承芬:关于加强对公安类影视及文学作品审查的建议

文化出版


    公安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素材很多,是文艺宣传的“富矿”。近年来,各级各部门推出了一大批质量非常高的反映公安工作或公安民警的影视及文学作品,如《便衣警察》、《龙年警官》、《公安局长》等等,丰富了文艺宣传内容,展示了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有效密切了警民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影视及文学作品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某些出品公司或制作人,为片面迎合某些人的猎奇心理或追求经济效益,在作品中存在主题不清、重点不明、把关不严等问题,突出的表现就是公安机关的大量侦查办案手段被暴露,犯罪过程刻画比较细、犯罪分子展示得非常充分,造成的最直接的负面效应至少有三点:一是对广大青少年的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作品中犯罪分子的精明、细致、人性化的一面特别是“义”字当头的观念,受到青少年的羡慕并予以效仿;二是违法犯罪人员模仿作品中的犯罪手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违法犯罪率,给基层公安机关的侦查破案工作造成极大的被动;三是公安侦查手段、侦破技巧的大量暴露,是违法犯罪人员的反侦查意识和反侦查能力大大提高,既增加了侦查破案的难度,也增加了侦查破案的成本。

    因此,建议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对公安类影视及文学作品实行严格审核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播出数量,并控制侦查破案手段和技巧的描写,真正实现“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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