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心系教育
20年牵挂“蒙尘”少年
——全国政协委员刘运来的维护未成年犯受教育权之路
说起23年前那次视察经历,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刘运来现在还很激动。也难怪,这些年,他在那些被称为“少年犯”的孩子身上倾注了无数的心血。
1983年,时任江西省师范大学附中校长和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刘运来随人大检查团来到江西省少管所视察。少管所里,一个孩子毫无顾忌甚至有些自豪地对刘运来说:“除了新疆和西藏没去过,我偷遍全国!”看着800多双暗淡而不幸的眼睛,刘运来觉得自己有责任为这些孩子做点什么。
就在刘运来思索的时候,少管所所长向这位全国特级教师提出请求:“作为省内知名学校的校长和教育家,您能培养出尖子学生,那能不能把这些被‘筛子’选剩下的学生也培养成才呢?”当时,少管所虽然成立了小学部和初中部,但只开设了语文、数学两门课。初中生所需学的物理、化学、外语、生物、历史、地理等课程都没有开设,既没教师也没教室。在少管所的邀请下,这一年,刘运来担任了少管所启明学校的荣誉校长。
在和这些“少年犯”打交道的过程中,刘运来感觉到,这些孩子的服刑期间正是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年龄,如果不能在他们劳动改造的同时进行很好的义务教育,将来他们重返社会时,就很难在文化、技能、就业等各方面与社会衔接,有些人难免重新走上犯罪道路。而由于监狱的封闭状态,教育行政部门并没有将这一群体的义务教育纳入地区的总体规划。
接下来的20多年,从校长、副市长到省政协副主席,刘运来的工作岗位多次变迁,但对“少年犯”这个群体的关注却始终如一。在担任第六届、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第八、第九、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期间,他每年都在“两会”上呼吁,让“少年犯”也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司法部、教育部等部门虽然都非常同意他的建议,但由于少管所承担着教育、改造双重任务,需要有司法部门和教育部门双重领导体制来保证,始终无法实现。有关部门希望能在地方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向全国推广。
刘运来决定先在江西省把自己的想法变成现实。在2004年江西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刘运来提交了一份《关于将未成年犯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行列的建议》,得到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会后,省政协邀请省司法厅、教育厅、财政厅、监狱局等12个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调研,将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提交给省政府。省政府作出决定,对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实行“以司法厅管理为主,监狱管理局负责,未成年犯管教所具体实施,省教育厅、财政厅参与管理”的体制。
2005年8月底,经过半年的紧张施工,一个投资过千万的新启明学校落成了。在9月1日的开学典礼上,1500多名特殊的学生向这位为学校奔走了20年的全国政协委员献上了自己的敬意。但是在刘运来委员心里,维护未成年犯受教育权才刚刚开始,这条路他将一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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