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将在全国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民采取多与、少取、放活的方针,使广大农民深受鼓舞,大大地激发了他们的建设热情。但西部地区乡、村却因各种原因,尚背负着沉重的债务负担,将会影响社会主义农村的建设。
一是在上世纪后期,全国乡镇企业热潮兴起,西部地区乡、村也都投入资金(大多为贷款)兴办了一些企业,后因各种原因,企业改制和破产倒闭,资金无法收回,债务至今还在乡、村。
二是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搞了一些达标活动。乡、村花费超出当时的收入,从而预支了以后几年的收入,而现在这些收入已被取消。例如普及九年义务制教育达标验收,校舍维修,添置教学设备花费巨大,预支了以后数年的教育费附加,现教育费附加已被取消,账目还挂在乡、村。
三是一些公共事物支出,如新修、维修道路,乡、村林网建设等支出过大,预支了以后几年的三提五统,三提五统现被取消,贷款债务尚在乡、村。
四是撤并乡、村后,一些被撤的乡、村债务回收困难。以上所列,只是债务形成的部分原因。现乡、村负担沉重,每乡大约1—2千万元,每村大约数百万元不等。如宁夏吴忠市乡镇欠债约1.7亿元,村级债务约7千万元。地方财政收入约5亿元。乡、村无力还债,区、市无力支持,需中央给予协调帮助和解决。
建议中央组成调研组织,摸清情况,制定政策,给予财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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