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2003年10月实施《婚姻登记条例》以来,自愿接受婚检的人数骤减,各地纷纷采取多种应对措施,但均未取得明显效果。妇幼保健的一级防线被打破,使各类影响母婴健康的疾病呈多发趋势。面对由此带来的新的公共卫生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妇幼保健的三级预防机制,是减少传染病和遗传病的母婴垂直传播,控制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有效途径。
一、 问题与影响
(一) 婚检率的急剧下降,使传染病、性病失去有效控制 婚前医学检查是控制传染病和出生缺陷的第一道关口,通过婚检可以避免一部分传染病的母婴垂直传播和夫妻间传播,也可以发现一部分遗传病。婚检率的急剧下降,使传染病、性病和部分遗传病呈失控状态。
1、我国每年新婚人数约2000多万,而2004年全国婚检率仅为2.67%,按照往年婚检人群中乙肝大约3%的阳性率计算,每年约有58万乙肝病毒携带和感染者失去控制,造成家庭和社会的传播。而乙肝病人中约有1/4的人可能发展为肝硬化或肝癌,每年约增加15万左右的乙肝病情恶化的患者。乙肝传播所致的肝癌、肝硬化的损失和危害难以计数。
2、依据历年婚检人群中性病6.18/万的发病率计算,全国每年漏诊性病病人约1.2万人,仅天津市2004年就发现16例患有梅毒的孕妇。性病人群的失控,不仅造成对出生婴儿的危害,同时加大了艾滋病传播的风险和防治难度。
3、根据约为1‰左右遗传病的发病率,婚检的缺失使具有遗传病家族史的婚育人群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咨询指导。
(二) 出生缺陷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时就存在各种身体结构、智力或代谢方面的异常。全世界每年大约有500万出生缺陷婴儿诞生,85%是在发展中国家,我国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家之一。出生缺陷监测数据表明,我国每年约有20万-30万肉眼可见先天畸形儿出生,加上出生后数月和数年才显现出来的缺陷,先天残疾儿童总数高达80万-120万,约占每年出生人口总数的4%-6%。
世界各国公共卫生发展规律表明:当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婴儿死亡率为40‰左右时,出生缺陷就成为突出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2004我国婴儿死亡率降至21.5‰,出生缺陷问题和危害势必凸现。在我国,随着卫生状况和生育医疗保健水平的提高,婴儿死亡率呈下降趋势,而出生缺陷所造成的胎儿和婴儿死亡比重在逐渐增加,出生缺陷已成为我国婴儿死亡的主要原因。大部分出生缺陷儿都会留有残疾,严重地影响着将来的生活质量,同时也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我国每年因神经管畸形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先天愚型的治疗费超过20亿元,先天性心脏病的治疗费高达120亿元。
(三) 缺陷儿童迫切需要及早救助,以改善其生命质量,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
我国甲状腺功能低下发病率约为1/3000,苯丙酮尿症发病率约为1/11000,先天性聋儿发病率为1—3‰。按2004年1593万出生人口统计,仅以上3类疾病每年出生的缺陷儿童约为3.8万人 。而这些患儿如果能够及早发现和治疗,可以极大改善其生活质量,减少智力或听力残疾,减轻社会经济负担。尤其是对贫困家庭和农村地区患儿的治疗救助无疑是雪中送炭。
因此,我国出生缺陷的现状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而且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人们正常生活的社会问题。出生缺陷严重影响我国出生人口素质,关系到民族兴衰与国家未来。
二、建议
(一) 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
造成出生缺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营养不良、职业危害因素造成对女工身体的损害、近亲婚育等。因此,出生缺陷预防是一项多领域、跨部门的社会工程。我国2002年颁布了《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2002-2010)》。该行动计划推动了我国控制出生缺陷工作。但我们也看到,该行动计划是由卫生部和中国残联联合下发,对发动其他相关部门参与、支持此项工作的力度不够。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控制出生缺陷工作的领导,将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部门分工,建立起一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运作机制。
(二)、采取三级预防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和出生缺陷
妇幼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的一部分应得到足够的重视。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体系建设,确保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经费、职责的全面落实,发挥妇幼保健的群体网络优势,规范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以控制特殊人群的传染病危害和出生人口缺陷。
1、实行孕前专项检查,减少传染病的母婴垂直传播
一级预防为孕前。孕前免费为男女双方做乙肝和梅毒检测。通过对目标人群乙肝和梅毒的检测,发现阳性人群,及时阻断其夫妻、母婴间的传播。
2、实施产前两病筛查,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二级预防为产前。在孕妇怀孕中期免费筛查“神经管畸形”、“先天愚型”及其他“染色体异常”的高危人群,及时发现胎儿畸形,并采取终止妊娠措施,控制缺陷儿出生。
3、建立缺陷儿童救助机制,提高儿童生命质量
三级预防为产后。通过对新生儿的筛查,检出严重影响儿童健康的疾病,并有效干预,以减少智力、听力等损害,提高儿童生活质量。实行部分经费资助,以支持其积极治疗,改变其生命状态,争取良好转归。
天津市政府在充分调研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已批准实施市卫生局提出的《天津市三级预防减少传染病危害控制出生缺陷实施方案》,从2006年开始每年财政支持约800万元,开展以上三级预防工作,预计每年可减少由于残疾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约1.9 亿,收效为投入的20多倍,可谓事半功倍。
(三)、加强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动员目标人群的广泛参与
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婚前、孕前、产前保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妊娠传染病和出生缺陷的危害,知晓其简便、有效的干预方法,最广泛的发动目标人群的积极主动参与。有关专家指出,如果出生缺陷和残疾干预措施能够落实,就有可能将现有出生缺陷和残疾减少半数以上。
通过广泛的宣传,使社会各界关注、参与、支持这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有效减少传染病的母婴危害,控制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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