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和今天上午都是讨论两院报告,大家对司法公正、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的意见。主要有:确保司法独立,加大执行力度(审执分离),实行有限的三审制;建设法官队伍,保证法院编制,吸纳大学毕业生,对法官任命采取回避制度,异地当法官,宜少而精;保证基层法院的经费和装备(采用分级负担),保证司法权威,杜绝关系案;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对两院报告进行细化评价等等。
一些来自企业界的代表谈的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问题引起了我的兴趣。对于一些财团购买上市公司、又用各种手段掏空国有上市公司的资金和有价资产,使国民经济受损、股民股东遭殃的做法,代表们表示了极大的气愤。建议在法律上应该加以有效的制止,填补法律空白。我一直认为,中国的工人、农民、股民承担了改革开放的主要成本,现在应该让他们真正分享改革的成果。给中国农民、工人多少钱都不算多。另外,社会上还存在钻法律空子、恶意收购的现象,带有黑社会性质,极大地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我国的国有资产总额大大超过10万亿,只要好好处理,还有什么问题不可以解决的。2005年,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大案几乎贯穿了全年。年初有中航油巨亏,年中有顾雏军案,年底赵新先案。动辄几亿元甚至几十亿元的巨额国资被少数人侵吞。这就不难理解老百姓的愤怒。
2006年,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等一系列完善国有企业改革规则的措施相继实施。如何继续规范企业改制和国有资产拍卖以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再次成为代表委员的焦点话题。纪宝成提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盲目境外上市已成为危及中国战略利益的核心因素之一,有必要加以规范。大中型国企境外上市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超600亿美元”。吕忠梅指出:“决策失误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这些分析都很到位。
制止或纵容国有资产流失不力,是在老百姓心上扎上一刀。保卫国有资产,人人有责。
下午休息。风大,没有出去,在房间查阅报纸。记得2001年3月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习,遇到沙尘暴,从外面回来,满嘴满身的沙。现在好多了,风大尘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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