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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边境地区少数民族义务教育的建议(提案)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成就。但由于历史、自然以及社会等原因,边境地区少数民族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一直滞后于全国水平。而边境地区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实行“分化”、“西化”的前沿,又有13个少数民族与国外同一民族相邻而居。大力发展边境地区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对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素质,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平等和文明进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巩固边疆安全起着重要作用。

    民进在对我国部分边境省(自治区)少数民族义务教育的调研中看到,边境地区少数民族义务教育普遍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寄宿制学校需求矛盾十分突出。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多分布在贫瘠的山区,居住分散,交通极不方便,大部分学生从家到附近的学校上学步行少则一个钟头,多达两个小时以上,而且沿途时有险情发生。特殊的地理环境对教育投入提出了更高要求,广西大约有70%左右的初中生和30% 左右的小学生需要寄宿。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导致寄宿制学校建设经费短缺,校舍面积严重不足,寄宿制学校建设不能满足学生需要。

    2.双语教学无法顺利展开。双语教学是边境地区少数民族义务教育的最显著特点。一方面,用民族语言教学可以帮助民族地区儿童建立母语思维,是继承和发展本民族文化的基础;另一方面,汉语言文字是我国科学文化知识和信息的主要载体,学好汉语是民族繁荣和进步的关键。双语教学因民族而异,其复杂性和特殊性大大增加了民族教育的困难程度。因缺乏有效、完整的双语教学体系和机制,缺少运用汉语的生活环境,以及缺少民族文字教材和汉语教师,开展双语教学困难重重。

    3.宗教对教育的相关制约性。边境地区有些少数民族历来全民信教,人们对经堂教育的认同高于现代学校教育,民族传统教育几乎就是宗教教育,以致一些民族地区基本上未形成正规的学校教育体系。传统宗教文化所形成的民族心理对边境教育产生了消极影响,造成女童入学率低;有些少数民族有把男童送到寺庙当和尚或喇嘛的习俗,造成儿童正常学业的推迟或中断,也对这些地区的“普九”带来不利影响。

    4.周边国家对边民采取特殊吸引政策,造成学生外流。一些边境一线村民的子女跨出国门,跑到越南、缅甸、朝鲜、韩国、哈萨克斯坦等国去读书。原因是这些国家不仅读书不收费,而且还提供免费伙食。相比之下,我们虽然提出对边境一线的中小学实行“三免费”,但只落实到小学生,初中生的“三免费”普遍未做到,且学校并不提供免费伙食。这种情况虽然不突出,但却影响较大。此外,境外反华势力利用民族语广播、影像制品和民族文字书刊对我进行腐朽、反动观念、思想的渗透。这些影响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现象不容忽视。

    5.“读书上学是浪费”的思想观念束缚了教育的发展。“务农无需文化高,致富不必靠上学”的观念在很多地区普遍存在。一方面简单再生产型的农耕生产形成对教育的低需求;另一方面农村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又构成了对低龄劳动力的需要,使一部分适龄儿童失去受教育的机会。

    6.教育资源极度贫乏。其表现在:教师数量少、质量低;教材内容与少数民族所处的文化背景、生活环境相脱离;教育投入短缺,经费严重不足;教育信息不畅通,环境相对封闭,教师外出观摩学习、访问、进修的机会很少,造成教育质量低下,使民族教育事业缺乏内在的动力和活力。 

    7.教育发展不平衡。其表现在:教育结构单一。职业技术教育不发达,教育内容与当地生产实践相脱离。学校培养的90%的毕业生返回农村,并未掌握足以改变山乡经济、社会面貌的知识和技能,劳动技能还不如未受过学校教育的人,导致近年来辍学率逐渐增高,严重制约社会经济以及民族教育事业自身的发展;基础教育布局不合理。教学点多,分散了教学力量,教学质量无法保障。这种随自然村落设教学点布局不合理,直接影响了九年义务教育目标的实现。
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必将影响我国边境地区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发展。为此建议: 

    1、制订并实施边境县教育振兴计划。中央财政支持边境地区实施全免费义务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中小学,设立边境中小学津贴,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

    2、逐步实施免费的义务教育,树立良好的国门形象。国家应优先考虑对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费用的完全免收。不仅免收书费、文具费和杂费、而且还提供一定的生活费用补助。当务之急是要加强对边境沿线学校的投入和软硬件建设,以树立良好的国门形象。

    3、实行倾斜政策,加大教育投入。建议将边境地区少数民族义务教育的投入纳入国家和地方的“十一五”规划,并在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强化相关条款。建议国家对于边境贫困民族地区教育的投入高于一般民族地区,使国家财政成为边境地区少数民族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主渠道,在民族边境贫困县集中办起一批“寄宿制”中小学,设立边境贫困地区民族教育补助专项经费。各级民族区域自治政府应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以立法形式,保证边境地区少数民族义务教育投入的稳定性。

    4、加速教育制度改革,调整教育结构。将边境民族教育结构的重心下移,大力发展民族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因地制宜地创设多种类型的地方课程,建立具有多种可供选择变式的普教和职教相互渗透的课程体系。调整民族教育的教材内容及学制,适当调整民族语文课时。将乡土教材、实用技术教材,作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基本教材。从教育观念、教育方法、教育评估体制等多方面入手,对教育目标、教育功能重新定位,不能照搬东部地区的教育模式。

    5、大力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技术教育。边境地区民族教育应着重发挥带动民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促进边境贫困地区民族经济发展的功能,提高教育的效益观,走出与普通中学不同的新路子。民族职业技术教育应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起点主要放在初中后,有些地区可放在小学毕业后。从小学高年级开始引入职业技术教育,把文化学习与技术学习结合起来。并在贫困地区开展非学校的社会教育。例如,组织村里的能工巧匠或劳动致富的农民,向普通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和贫困农民教授劳动技能和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6、以“双语”教学为突破口,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双语”教学力度,落实民族语言授课从小学一年级开设汉语文课程的要求,形成完整的“双语”教学体制,编译、出版符合民族中小学特点的“双语”教材。提高教师汉语水平,加强师资培训,全面提高师资质量。率先在同一民族教师中推行竞争机制,以解决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

    7、启动“教材银行”,引导社会援助。建议成立省级“教材银行”,即鼓励本省内城镇的中小学生将用过旧教材、课外图籍和声像读物捐存在“教材银行”中,以救助那些经济困难而买不起教材和课外图书的贫困生无偿贷出使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教材银行”可以按照金融银行的管理办法,由省教育厅和团省委成立总行、各地成立分行、各校成立支行,逐步形成一个覆盖全省,特别是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的网络。

    8、建立开展勤工俭学、帮困助学的长效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边疆地区的贫困学生。妥善解决边境一线地区因战争致残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以体现国家的关怀,维护边疆的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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