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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制定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政策(提案)




    交通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随着我国的快速城市化和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城市交通拥堵、油气供应、尾气排放、交通安全等问题日趋严峻,压力将越来越大。我国的交通问题还远未到达顶点,改善城市交通特别是大城市交通面将是我们面临的长期而艰巨任务。就我国的地面交通资源来看,仅依靠不断扩张交通用地和扩充道路不可能解决未来的城市交通问题,必须从转变城市发展模式和调整交通结构入手,通过制度安排、政策制定、综合管理、技术创新等综合手段,才有可能使中国的城市交通迈向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国际交通可持续发展的经验表明,通过经济手段转变发展模式和调整交通结构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进入世纪之交,发达国家对各自交通发展战略和政策都做出了重要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需求和科技进步,并更多采用经济激励手段来实现目标,其中通过财税优惠政策鼓励公共交通特别是快速公交的发展成为通行做法,并采用道路收费和停车收费等交通需求管理手段来鼓励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如此同时,通过强制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以发挥政策的组合效力。

    未来5-10年是我国城市交通发展的关键时期,当前的选择将决定今后城市交通模式的基本框架以及能否实现可持续交通发展。如果不能采取果断措施,我们可能失去建立公交主导的城市交通体系的最佳时机,并将为此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中国城市交通发展应该从低能耗、低污染、低土地占用、低出行费用和财政负担等特征入手,建立以人为本、公交导向、高效安全、节能环保、经济便捷的可持续交通体系。具体建议如下:

    1.加快费改税步伐,尽早征收燃油税

    建议尽早在全国征收燃油税取代养路费等交通规费,通过税收杠杆调节燃油需求,实现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增效的目的。应该注意的是,当前燃油税出台所面临的政策环境与当年取代养路费的“费改税”设计初衷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新的燃油税方案应充分考虑新的发展背景,对原有方案进行适当调整,特别是应考虑对交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例如在燃油税使用方面,可以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公共交通、开发节能环保技术、发展可再生能源等相关内容。此外,还应妥善解决好对农民等的补偿机制以及征收方式等相关问题,以使这一税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功效。

    2.加快公交系统建设的财经政策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发的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加快制定相关财税政策,支持城市公交系统的快速发展,建立公交主导的城市可持续交通模式。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财税政策应同其他政策一起共同作用、相互补充,才能发挥更好效果。
在公交优先的基础上,应考虑通过财税等多种手段优先发展快速公交系统。城市快速公交建设应在城市交通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统一协调领导下展开,根据城市特点制定快速公交网络发展规划和技术指南,并配合相关制度、政策与管理等措施予以实施。支持公交优先以及快速公交建设的财经政策包括:

    (1)建立城市公交基金。可以考虑从即将实施的燃油税、土地出让金、汽车消费税、固定资产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中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建立城市公交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城市公交,包括轨道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场站建设,以及公交车辆和设施装备的配置、更新,特别是加大对快速公交系统建设的支持力度。各城市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不同比例提取相关费用,例如土地出让金的5-10%等。

    (2)引入新的融资与经营模式,建立政府与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加快开放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和运营市场,允许民营部门、国有运输企业与政府合作,共同参与公交系统或线路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并把这种合作伙伴关系作为未来投资的一个主要方向。政府与企业的合作形式可以是合同承包,也可以是引进各种特许经营方式,并建立公平合理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当然,这不等于政府放弃责任,政府仍需加强投资,并应作为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参股的杠杆,同时加强有效规制和监管。

    (3)制定公共交通运输的财政补贴政策。为了保证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行,弥补因政策性低价或无偿运输造成的损失,政府应予以补贴,但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补贴主体、标准和和范围。例如,可以把政府补贴公交运营转向补贴某些公交消费群体,如学生、离退休下岗职工和低收入阶层等弱势群体。

    3.实施交通需求管理的相关财税政策

    交通需求管理是实现可持续交通综合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税政策又是促进交通需求管理的重要手段。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停车收费、拥挤收费制度与政策,提高相应收费标准,通过控制和经济手段,鼓励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无效交通,提高运输效率。一些城市在取消对小排量车限制的同时,应相应出台较严格的交通需求管理政策,以控制可能出现的私人汽车使用的迅速增长。

    (1)完善停车收费制度,提高收费标准。首先是完善停车收费制度,包括规划停车地点、停车时限和分时段定价、停车费收取办法、监管措施等;其次根据不同城市特征和中心区功能以及不同日期、时段确定差别收费标准。停车费的使用应主要用于补贴公交发展。同时,建议一些城市可以对城区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按照其规模和类型要求提供必要的停车位,如无能力提供,需根据标准缴纳所需设置停车位的费用,并用于补助公共交通建设。

    (2)开展拥挤收费试点。拥挤收费已经被证明是缓解城市中心区交通状况的有效手段,应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并逐步向其他城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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