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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秋,女,汉族,1954年出生,籍贯广东梅县,大专学历,讲师。梅州市文化局副局长兼梅州市艺术学校校长,民进梅州市副主委,梅州市政协常委,广东省舞蹈协会会员,梅州市舞蹈家协会主席。
工作简历:
1970—1975年:广东省人民艺术学院舞蹈专业学习;
1976年至今:梅州市艺术学校任教。
1988年被聘为舞蹈讲师;
1995年任梅州市艺术学校副校长;
2001年任梅州市文化局副局长兼校长;
政治安排:
1998年当选为梅州市第三届人大代表;
1998年8月当选为中国妇女第八届全国代表;
2003年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梅州市第四届政协委员,政协常委;
叶小秋同志从1976年5月分配到梅州市艺术学校任教至今,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不论任何情况均能以满腔热情、强烈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多年被评为学校先进教师,积极工作者;多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梅州市教改积极分子;多次荣获梅州市梅花奖二、三等奖;梅州市首届百花奖;由她编导的客家童谣歌舞《月光光》,参加闽、粤、赣三省边区舞蹈比赛获一等奖。由于教学及创作取得较好的成绩,1999年被广东省文化厅评为优秀教师,获胡楚南奖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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