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一五”末,我国要实现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末期降低20%的目标。尽管这两年我国节能减排工作不断取得了进展,但节能工作仍然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从节能的主体来说,企业不乏节能的积极性,但存在“三缺乏”问题,即缺乏节能知识、缺乏节能技术、缺乏改造资金,在节能改造和技术引入上还存在高成本和风险责任的障碍。暴露出我国现有的行政节能体系与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的不相适应,以市场为导向的节能投资鼓励机制和企业节能激励机制尚没有形成和确立。
要解决这些问题与障碍,必须在节能机制上进行创新与改革。国际上成功的节能经验表明,节能的根本出路是:充分依靠市场,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同时政府部门可以充分、灵活地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对节能工作进行有效协调和调控,为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和法制环境。为此针对当前节能工作,提出关于推进基于市场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机制的建议,加强节能的市场机制建设。
合同能源管理是用市场机制推动节能的最有效方法。不管是建筑节能,交通节能、还是工业节能,在资金上,往往都有初期投资大、投资回收周期长的特点。合同能源管理通过专业能源服务公司以商业经营方式帮助用户实施节能改造,分享节能效益。具体讲,专业能源服务公司以技术、资金和服务三位一体,为用户提供节能项目的资金、技术、设备,包括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一揽子服务,然后从用户节约下来的用能费用中获取利润。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基于市场解决企业缺乏节能资金与技术问题的十分有效的节能新模式。目前我国在合同能源管理上,已取得了一些成效,一些企业已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受益。 但与目前企业节能需求和巨大节能市场相比,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还任重道远。
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目前还存在两大障碍,一是融资困难,二是诚信保障。进行合同能源管理的能源服务公司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再加上能源合同管理项目实施期短则一年、长则三至五年,期间企业生产状况有不确定性,节能服务公司如果遇到不诚信的用户,巨额投资很可能就血本无归。
建议政府出台政策措施进一步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机制,(1)建立节能专业银行,凡是节能项目所需的贷款可由节能专业银行提供,并给予利息方面的优惠;(2)出台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与管理办法,对进行合同能源的节能服务公司给予税收上的优惠;(3)推进能效评估中介机构发展,加强对节能效果的预测与评估,加强对节能服务项目的监管。使合同能源管理有序、健康和快速发展。 节能工作关键是政府推动与市场运行,这好比车子的两个轮子,我们应使市场这个轮子尽快发动起来,将节能作为一个盈利市场加以经营,实现节能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杨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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