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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勇代表:关于尽快建立“谁出台政策谁埋单”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志勇

  一、 问题的提出

  当前,我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进入一个关键时期,这就是20世纪80年代进入民办教师行列,后来逐步转为公办教师的农村教师,在全国农村中小学特别是小学教学岗位上,从总量上看,大约要占现在农村中小学在岗教师的一半左右,这些教师平均年龄在50岁左右,在未来5到10年,将进入集中退休期。今后一个时期内,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是如何有计划地不间断地补充新的大学生进入农村中小学教书。否则,不少农村中小学生将面临无人来教的局面。吸收、留住优秀大学生到农村中小学教书,关键是要全面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8月31日接见全国优秀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这就是“要特别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千方百计帮助农村教师排忧解难。要满腔热情关心教师,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为教师教书育人创造良好环境。”为此,“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目前,当务之急是如何切实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享有与城市中小学教师一样的工资待遇。”

  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存在制度缺陷

  2001年以来,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其中之一就是逐步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为此,2001年,国务院启动“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由农民交费办学为主向政府投资办学为主的转变;2005年启动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包括:(1)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继续按照现行体制,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2)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 例分担,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3)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共同承担;东部地区,主要由地方自行承担,中央根据财力状况以及校舍维修改造成效等予以适当奖励。(4)免费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全额承担,东部地区由地方自行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地方承担,补助对象、标准及方式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到目前为止,第2、3、4个机制已基本建立起来,并得到了有力的保障,但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其突出表现是:一是有不少县(市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仍然没有真正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工资待遇所需经费仍然采取县乡财政分级负担的办法,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没有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农村与城市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不统一,农村中小学教师实际工资待遇远远低于城市中小学教师。以上两点,严重影响了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稳定,制约了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积极性。其结果,导致城乡教师队伍素质差距日益拉大,严重阻碍了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削弱了教育公平的保障力度。

  在我看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保障不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所规定的将教师工资待遇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足额按时发放的任务,之所以至今没有真正实现,有以下三个根本原因:(一)由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加之实行分税制后,不少地方县级财力薄弱,甚至入不敷出,事权与财权不统一,根本无力做到按时足额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要想在短时间内实现统一城乡教师工资待遇的要求根本不现实。(二)为了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尽管中央、省级财力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转移支付本身透明度差,无法进行有效监督,很难保障转移支付资金完全用于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也无法监督、制止“挤出效应”的发生。(三)最关键的,教师工资保障制度设计存在严重缺陷。这就是:从中央到地方,保障责任不明确。按照现行的制度设计,似乎中央、省、市、县四级都有保障教师工资发放的责任,都有责任就等于都没有责任。

  三、切实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问题的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应重新进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制度设计,以切实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

  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制度设计的核心是: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划分各级政府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方面的具体责任。简单说,就是“谁出政策谁埋单”。国家在适当上划各地用于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相关财力和停止向地方进行各种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性转移支付的基础上,中央出台的需要全国统一执行的工资待遇政策,所需资金由中央拨付;省、市、县按照中央出台的工资待遇政策,需要地方视财力状况执行的部分,谁决定执行谁出钱。

  要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教师待遇,依法保障教师收入水平,完善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在这里,我们迫切希望通过采取“三步走”战略,把党的17大提出的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通过上述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机制,真正实现城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同工同酬;二是为吸收和鼓励优秀大学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实施农村教师特殊津贴政策,让农村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高于城市教师,以增强农村教师工作岗位的职业吸引力;三是将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列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支持、鼓励、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进修活动。

  这样,一方面,符合义务教育是国家公共产品的原则,统一由中央财政来保障全国中小学教师的基本工资待遇,另一方面,又体现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这一制度的实施,既从体制和制度上提高了教师工资的保障水平,又解决了一个行政区内城乡教师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既有助于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又有助于促进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从根本上促进教育公平。

 

(责任编辑:张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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