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首页 >> 首页 > 民进专题 > 2008年两会专题 > 建言献策 > 其他 小字体 中字体 大字体
蔡继明委员: 关于尽快解决在京央属事业单位工资偏低的建议
 
 


    一、 问题的提出

    根据国家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政策,在京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废止实行多年的工资区类别制度,改行地区津贴制度。通过建立地区津贴制度、理顺地区工资关系,体现地区之间的工资差别。直至中纪发[2006]26、29号文件,始解决在京中央机关规范津贴补贴托低起步水平标准,拟经三年三步实施方案,逐步缩小与北京市同类人员的工资差距。但该文件将广大在京央属事业单位及其离退休人员排除在外,造成连续十五年的政策空白。其中受影响最重者当为在京央属科研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因单位转制,使其事业单位待遇、津贴补贴、相关经费及养老保障等,长期处于无中央部委主管、北京地方政府不管和单位转制成企业后也不管。导致既无在京中央机关津贴补贴,二无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三无北京市企业养老金增长机制。结果使这批曾为国家科技发展和“两弹一星”做出过重要贡献的老科技工作者变成北京地区退休工资收入最低、晚年生活困难的弱势群体。面对北京地区快速上涨的高物价与高消费,尽快出台在京央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政策,协调地方政府同步建立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及长效增长机制,已成为当前反应强烈和亟待解决的紧迫的问题。

    二、 相关原因分析

    1.没有比照在京中央机关离退休人员发放津贴补贴,是造成在京央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收入严重偏低的根本原因。

    据财政部[2007]22号(附件2)答复确认:“中央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过去大都比照机关离退休人员发放津贴补贴,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规范津贴补贴后,这部分人员津贴补贴水平偏低的矛盾逐步显现出来。从切实保障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顺利进行的角度出发,有关部门拟在启动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之前,先行研究完善中央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政策。”按北京地方和在京中央机关的相应标准表明,津贴补贴已成为退休工资的重要组成部份及唯一生活来源。故尽快比照在京中央机关离退休人员发放津贴补贴和遵照中纪发[2006]26、29号(附件3)三年三步实施方案,早日解决在京央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收入严重偏低和完善工资政策已刻不容缓。

    2.没有经费,是造成在京央属科研事业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严重偏低的直接原因

    据(2005)劳社提字第105号(附件1)答复认定:“近几年,北京等地先后出台了地方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政策,转制后的中央所属科研院所由于没有经费渠道或经费不足,多数没有执行地方补贴政策,使得中央所属转制单位与同地区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同类退休人员之间的待遇水平出现了差距。对这个问题,中央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规范各项津贴补贴的办法。尽快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由此可见,中央高度重视解决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工资偏低和缩小待遇差距问题。当前关键在于抓紧出台在京央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政策和实施方案,核心是必须解决津贴补贴所需经费和相关经费渠道。这些古稀和耄耋之年的老科技工作者在时间和生命上再也等不起和拖不起。

    3.尚未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没有会同北京地方政府为离退休人员同步建立养老保障制度及长效增长机制,造成地区待遇差。

    由于在京央属科研事业单位转制后的退休人员已和北京企业社会养老保障政策接轨,使其养老金标准及增长机制与北京企业完全相同,并向年龄大和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倾斜。例如对40年工龄和70岁的退休工人及高级工程师,从2002至2008年已连续七年累计增加养老金900和1200元/月,且今后还要连续两年大幅增加。相比之下(附表1-3),转制前退休工人与高工七年仅增加215和475元/月。加之既未执行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标准,又不执行在京中央机关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政策,致使助理工程师、高工和教授的退休工资收入分别低至894、1600和1835.6元/月。这不但与在京中央机关同类离退休人员出现很大待遇差,而且也和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同类离退休人员出现巨大待遇差,还与同单位转制企业同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收入也产生极大差距,甚至发生转制后退休工人养老金高于转制前退休教授退休金的工资倒挂现象。

    三、 解决问题的建议

    1.建议国务院责成财政部、人事部等相关部门,比照中纪发[2006]26、29号文件,尽快出台在京央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从2006年12月1日起分三年三步规范津贴补贴政策及实施方案,缩小与在京中央机关和北京市同类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差距。希望具体落实到政策制定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出台时间。

    2.建议财政部、人事部、科技部和劳社部等共同协调,按劳社部发[2002]5号文件规定,对有事业费的转制单位由财政部统一安排执行津贴补贴政策所需经费,抓紧解决在京央属事业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工资严重偏低和晚年生活困难问题。

    3.建议劳社部、科技部、人事部和财政部,尽快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会同北京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相关经费渠道,使在京央属事业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政策接轨,同步建立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及科学合理的长效增长机制,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地区待遇差和“三不管”问题。

    建议此提案受理单位: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

(责任编辑:杨振敏)


[ 我要发表评论 ] [ 打印 ] [ 收藏本页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主编信箱
Copyright 1996 - 2006 www.mj.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民主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