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一五”末,我国要实现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末期降低20%的目标。尽管这两年我国节能减排工作不断取得了进展,但节能工作仍然形势严峻,任重道远。从节能的主体来说,企业不乏节能的积极性,但缺乏节能知识、缺乏节能技术、缺乏能源管理专业人才。要解决这些问题与障碍,必须在节能机制上进行创新与改革,为此提出关于在我国实行能源管理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建议。
目前,我国有注册会计师制度,注册会计师是企业和单位用钱的管家。节能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应有用能的管家。我国应建立能源管理注册工程师制度。能源管理注册工程师,顾名思义,主要负责对企业或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包括进行能耗设备、工艺系统管理与检测等。
实行能源管理注册工程师制度是提高我国企业能源管理工作队伍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保证。建议(1)在我国节能能源法中增加规定年耗能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必须聘用能源管理注册工程师进行用能管理。(2)设立严格的能源管理注册工程师准入制度包括培训、考试、注册、执业管理和监督五大环节,可以保证能源管理注册工程师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与其执业责任、权利相匹配。(3)能源管理注册工程师在取得注册资格后,还要长期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以适应节能知识与科技的不断更新,提高业务水平。实行能源管理注册工程师制度够把节能工作和人才管理结合起来,使能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从教育制度上得到了可靠保障。 实
行能源管理注册工程师制度,可解决用能企业缺乏节能知识、缺乏能源管理专业人才的问题。使企业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健全企业能源计量管理、能源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促进我国企业节能降耗水平全面提高。更使节能降耗的管理工作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责任编辑:杨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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