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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鸣代表:关于尽快制定“按姓名笔画排序”的国家统一标准文本的建议
 
 

  在我国,换届选举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活动内容,民主选举是政治民主的具体体现。从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盟、自治州、直辖市的区)、县(县级市、旗、自治县、市辖区)到乡镇的党委、人大和政协的选举活动及公布组成人员名单时,均涉及到“按姓名笔画排序”的问题。但是,这项本应当由国家统一标准,各级各类机关、党派、团体遵照执行的工作,至今却没有一个权威的规定范本。

  据了解,现行各级、各地的多套版本很不统一,各有章法。有的版本错误、漏洞较多,极容易出现偏差和纠纷,给民主选举工作造成了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一、“按姓名笔画排序”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规范现象

  1、“按姓名笔画排序”工作的标准提法问题。

  关于“按姓名笔画排序”(以下简称“排序”)这项工作的名称有多种不统一的提法。

  2、“按姓名笔画排序”工作中,笔画数相同但笔顺不同的,字序混乱。

  由于汉字结构复杂,相同的笔画数中,笔顺略有差别的,很容易排错字序,典型的如“李”和“杨”二字。

  3、“按姓名笔画排序”工作中,姓氏相同,单名与复名排列顺序不一致。

  在姓氏相同而单名、复名有区别的情况下,有些部门将复名排在前,有些部门将单名排在前,还有的将单名当作复名的第一个字计算笔画来排序。

  4、“按姓名笔画排序”工作中,姓氏同为复姓,笔画顺序排列错误。

  1991年12月,由改革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手册》之“百家姓索引”(以下简称“中共《选举手册》”)中,复姓“司×”的排序为“司徒”、“司寇”、“司空”、“司马”,其中“徒”为十画,“寇”为十一画,“空”为八画,“马”为三画,排列顺序明显错误。

  5、“按姓名笔画排序”工作中,笔画计数或笔顺次序不准确,以致归类错误。

  如1996年4月由中共浙江省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编的《机关党的组织工作常用手册》之“百家姓索引”(以下简称“浙江《组织手册》”)中,“艾”排在六画中(应为五画);“陶”排在十一画中(应为十画)。又如“中共《选举手册》”中,“汲”排在七画中(应为六画);“陶”排在十一画中(应为十画);“隗”排在十二画中(应为十一画);“韵”排在十四画中(应为十三画)。

  6、“按姓名笔画排序”工作中,在笔画数相同的情况下,未按“横、竖、撇、点、折”笔形来定序。

  如“中共《选举手册》”将四画中的“区”(横、撇、点、折)排在“尤”(横、撇、折、点)和“车”(横、折、横、竖)之后,将六画中的“匡”排在“刑”、“邢”、“戎”、“吉”等之后。

  又如,1997年12月,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组织处编的《县(市、区)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手册》之“姓氏笔画排列顺序索引” (以下简称“浙江《选举手册》”)中,将四画中的“王”(横、横、竖、横)排在“支”(横、竖、折、捺)、“开” (横、横、撇、竖)、“井”(横、横、撇、竖)等后面。

  7、“按姓名笔画排序”工作中,出现别字和漏排现象。

  在“浙江《组织手册》”中,出现了以“候”这个别字代替“侯”姓(姓氏中没有“候”)的错误;在“中共《选举手册》”中,列了“尉迟”姓,而漏排了“尉”姓。

  二、因“按姓名笔画排序”工作不规范而造成的负面影响。

  1、在各级各类选举活动中,容易出现营私舞弊等腐败情况。

  在差额选举中,选举者对被选举者不熟悉的情况下,姓名笔画少、排名靠前的被选举者当选的概率较大,若无“按姓名笔画排序”的统一“国标”,极易为别有用心者钻空子。假如某地换届选举时,在候选人名单中有“李”、“杨”二人,因无“国家标准”可依照,排名(组织)者欲将某人选上,就可将此人排序在前,以达到其目的,别人是无法提出置疑的。

  2、会出现不公平的情况。

  民主选举工作应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如无“国家标准”为姓名排序,会使整个选举活动出现不公平现象。

  3、没有“国家标准”,使各级机构无章可循。

  姓名笔画排序不规范,对中国老百姓物质生活的影响可能不大,但从政治民主的高度来认识,一个有十三亿人口、以汉语为母语的国家,其姓名笔画排序居然没有“国标”,各级机构会感到无章可循,在国际上也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三、提出几点建议:

  1、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按姓名笔画排序”的“国标”,规范这一工作行为。

  必须尽快出台“国家标准”规范“按姓名笔画排序”工作。全国从中央到地方,有33个省级行政区(不含台湾地区)、330多个地级行政区、2860余个县级行政区,每一级都有党委、人大、政协,加上工会、妇联、共青团、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粗略估计有两万多个部门(单位),再算上4万个乡(镇)党委、人大,共计10万多个单位(还未计算村庄和社区),都有换届选举的排名顺序问题,所有的“按姓名笔画排序”工作应统一到“国家标准(范本)”上来,而此事唯有专门制定国家标准的中央有关部门方能担当。

  2、“按姓名笔画排序”工作应有标准名称。

  前列“问题”中所述“姓名”与“姓氏”;“笔画”与“笔划”;“排序”、“为序”与“排列”,“按”与“以”等各种不统一提法,建议命名为“按姓名笔画排序”。理由一:一般名单都是先按“姓”,再按“名”的笔画顺序排列,用“姓氏”一词,仅“以部分涵盖了全部”,不确切,应用“姓名”;理由二:“笔画”与“笔划”,据教育部与“国语委”发布的于2002年3月31日试行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其中的“笔画---笔划”词形,选取的推荐词形为“笔画”。另外,在《辞海》中,“画”的意思是“汉字一笔叫一画”,故应用“笔画”;理由三:“排序”与“排列”,“序”是“依次排列”的意思(《新华词典》),“列”为数学名词,“排成一列”的意思(《辞海》),这里用“排序”更确切;理由四:“以”是“依,按照”的意思,“按”是“依照”的意思,故用“按”更为妥当。

  3、“按姓名笔画排序”工作应当有标准范本。

  据国家教育部提供的信息,“国语委”早在1999年10月1日发布了《GB13000.1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傅永和等编,2000年5月第1版),并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有了这个范本,再将1991年12月改革出版社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手册》中的《百家姓索引》(共645个常用姓氏)修订正确,就可以配套作为“按姓名笔画排序”工作的国家标准文本(后者为“姓”排序,前者为“名”排序)使用。

  4、“按姓名笔画排序”工作应该有规范的计算机软件。

  目前,我国大多数机关、单位使用的计算机“排序”软件,是由美国微软公司设计制作的,对照“国语委”的“《字序规范》”,多有不正确之处,例如“王” 与“丰”、“牛”、“毛”同为四画,微软公司软件将“丰”、“牛”、“毛”均列在“王”之前。建议在“国标”出台后,由国内公司按标准制作相关软件,以方便大家使用。

 

(责任编辑:张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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