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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杰委员: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全社会共同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提案
 
 

 


一、商品过度包装仍然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商品过度包装历来成为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滋生的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商品过度包装曾采取了一系列的限制措施,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像保健品、食品、茶叶等商品的过度包装,为应对市场竞争、谋求超额利润、迎合少数消费者的消费理念和消费习惯,在不同时期,不同制售场所仍然存在,屡禁不止,随处可见,一度甚至愈演愈烈。
  当前,能源资源短缺、原材料价格上涨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商品过度包装表现为包装层次过多,空隙过大,成本过高,材料奢华,不利于回收利用等弊端。商品过度包装造成一次性耗费大量的原材料、人工和能源,造成大量的生活垃圾,使不可回收、不易分解的固体废料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加剧资源能源供需矛盾,危及生态环境,危害人类健康,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助长奢侈浪费等社会不良风气的滋生、蔓延,助长商业欺诈的不正之风,严重破坏商品市场的经济秩序。


  针对商品过度包装,英国的一家报纸曾警告说:如果过度包装现象继续下去,英国的垃圾填埋场就会爆满,可怕的是环境破坏将极速加剧。

二、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人口众多,能源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弱,节能减排势在必行。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积极开展全民节约,大力倡导适度包装,关系到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有利于转变生产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三、就坚持科学发展观,全社会共同抵制商品过度包装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行之有效的政策法规,尽快制定切合实际的主要商品的包装标准,尤其是高档消费品和特殊商品的包装标准;引导与规范商品适度包装,加强对商品过度包装的治理、整顿;督促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包装的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凡是在商品包装问题上存在违规违法的单位都要限期整改,并受到一定的处罚。整改期限要有明确规定,罚金要有上限和下限,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参数要根据不同档次、不同类型商品作具体规定,依照商品包装的实际功能需要,规定包装的空隙率和层数。

  2、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过度包装的危害性,积极引导商品生产和流通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标准,不生产、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积极引导商品生产与流通企业在适度包装、科学定价、合理营销等方面通力合作,杜绝过度包装商品进入市场;提倡“绿色包装”,鼓励“绿色消费”,从各个环节对商品过度包装加以有效的限制,做到标本兼治;从税收政策和产品准入政策上,积极鼓励一般商品的“原始包装”和高档商品的“简单包装”,强调无害于生态环境、人身健康,提倡包装材料可以循环利用。

  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积极倡导包装生产企业研发有利于资源节约、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新材料、新技术,推广有利于节能环保的包装新设计、新工艺;倡导商品生产企业创新包装理念,简化商品包装、降低包装成本,维护消费者利益;倡导商贸流通企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引导崇尚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气;倡导广大消费者不购买过度包装商品,坚持理性消费,“绿色消费”,使过度包装商品失去赖以生存的市场效益;倡导政府质监、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包装的监督检查,忠于职守,严格把关,对商品过度包装秉公执法,严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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