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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芳委员:促进居民消费的关键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增长带来了巨大挑战,在当前出口乏力、经济下滑的情况下,要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必须扩大内需,拉动消费,而拉动内需、拉动居民消费的关键是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社会保障对拉动消费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与经济运行的“稳定器”和“安全阀”,其基本属性是国民收入社会化消费的再次分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使每位社会成员都拥有一个终生比较稳定的收入,保障其在特殊情况下的基本生活需要;可以均衡不同收入水平劳动者的贫富差别,使低收入者能够进行基本的生活消费;可以有效减少人们对未来不确定因素的预期,降低对年老、生病、失业等问题的担心,营造一个无后顾之忧的良好社会消费环境。实践证明,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社会性的制度安排,能够吸收经济增长的社会成本,减弱经济周期性波动带来的社会振荡,改善劳动力再生产的条件和人力资源素质,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合理的社会保障水平,能够对国民储蓄产生“挤出效应”,有利于“释放”社会消费能力。正如一位经济学家所形容的那样,“在人们争先恐后爬梯子的时候,社会保障就像一张大网,能够保证那些从梯子上掉下来的人们不会摔着。”因此,从长远角度考虑,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拉动内需,刺激消费,保持经济平稳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之策。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是制约消费的重要因素


   制约居民消费的因素有很多,如观念问题、收入问题等,其中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是重要因素。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对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水平进行了大幅调整,以前主要由政府或企业以实物形式供给的保障性住房、医疗、教育等消费费用,转为主要由居民个人承担,居民支出结构因此发生了巨大变化。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养老、失业和医疗三大保险虽然已覆盖了绝大多数城镇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有效缓解了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困境,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社会保障仍然存在制度不完善、覆盖面有限、经费投入不足、保障水平较低等问题,这加大了人们对未来不确定因素的预期,养老、看病、教育、住房、等成为百姓最大的后顾之忧,不得不进行防范性储蓄,从而导致了银行储蓄不断攀升,居民消费持续低迷的现象。据麦肯锡公司对我国30余个城市的6000户家庭进行的入户调查显示,50%的受访者表示储蓄主要“用于家庭成员医疗应急之用”,43%的受访者表示储蓄主要是“为了退休后的生活”。由此可见,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百姓有钱也不敢花。所以,要拉动内需,让人们大胆消费,关键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百姓的后顾之忧。


  三、国外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是西方发达国家人们普遍的消费理念。他们之所以敢于借贷消费,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这些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们在消费时无后顾之忧。


  社会保障制度是西方发达国家现代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现代企业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宏观调控体系等一起构成了完备的市场经济体制。以保险为主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创建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迅速崛起的德国,其标志是《健康保险计划》、《工伤事故保险计划》和《退休金保险计划》的颁布实施。此后,西方其它国家纷纷效仿,着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1929年爆发的经济危机使西方各国饱受磨难与创伤,在主张扩大政府财政支出、刺激社会需求的凯恩斯主义影响下,英国率先在“贝弗里奇报告”基础上,建立了一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到上世纪五十年代末,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该体系一般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抚恤三大领域,主要有三种类型,即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保险型、以德国为代表的强制保险型和以瑞典为代表的公民供给型。历史经验表明,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往往是在经济和社会危机中诞生的,并成为了克服危机、走向复苏和繁荣的重要制度保障。


  四、对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居民消费的三点建议


  一是建议中央财政加大投入专项经费,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足够数额且来源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支撑。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投入、企业负担、个人缴费三个方面,此外还有少量社会捐助和社会保障事业收益。建议中央财政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幅提高社会保障支出比例,集中投入几千亿专项资金,挑起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大梁。同时,适度调高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比例,使社会保障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采取国有资产存量变现、增加彩票发行、开征社会保障税、社会保障基金安全营运等多种方式,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障税为主体、以财政补助和其它渠道筹资为辅助的社会保障筹资体系。


  二是建议中央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人口众多、政府财力有限、农村人口和弱势群体数量庞大,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百姓的基本生活需要。建议中央政府尽快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着力提升社会保障体系的“短边“,加快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全覆盖;着力完善各类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农村救济和扶贫工作,大力发展公共服务项目;鼓励企业或个人参加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实现基本线以上的高层次保障;加快构建以法定强制社会保险为核心,以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为重要组成部分,以用人单位补充保险、其它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全方位、一体化、多层次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充分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统一性和均衡性。


  三是建议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保障是一项以立法为手段的重要的社会安全制度。“国家立法,强制执行”是其本质特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尚无统一、完善的法律或条例来规范社会保险金征管行为,这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规范运行。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等相关立法工作,并加快制定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企业年金条例、社保基金监督与管理条例等专项法规及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国家、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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