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首页 >> 首页 > 民进专题 > 2009年两会专题 > 建言献策 > 教育 小字体 中字体 大字体
余敏辉代表:关于政府应积极化解高校贷款风险的建议
 
 

   
  
  高校扩招8年,负债2500多亿,如果包括工程承建方垫资(债务延后)、引进社会资本的直接投资和通过信托的内部集资等隐形债务,估计实际负债要达到4000多亿元。高校是否会出现上世纪80年代的国企病?是否会破产?这是当下社会关注的焦点,高校进一步发展面临的难点。从我们所掌握的部分省份高校的贷款情况看,江西省100亿,山东省159亿,河南省134亿,江苏省116亿,浙江省115亿,湖北省89亿,甘肃省39亿,而且占90%以上的高校均有不同程度的贷款,最高的达30亿元,校均贷款超过2个亿。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教育部直属高校负债360亿元,校均负债5亿元;安徽省高校债务为83.5亿元,其中省教育厅直属的34所高校,负债总额为71.7亿元。部分院校的负债已超过年度预算收入的两倍,而且规划投资和现实需求远没有结束,高额的利息支出致使财务预算难以平衡,资金链十分脆弱,并已产生严重的教职工心理危机和社会危机。如果不及时采取强力措施,必将影响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一、高校建设性债务的形成原因


  1、财政投入难以跟进高校规模增长是大规模举债的主要原因。


  2、与教育支出偏重于义务教育而产生教育投资结构性失衡密切有关。


  3、与教育部的“一刀切”的教学评估体系(基本办学条件)有关。


  4、地方政府对高校新校区建设的支持客观上推动了高校负债规模越来越大。


       5、商业银行丧失风险警惕无限信任的结果。


  6、校领导风险认识和责任意识不足。


  二、巨额建设性负债对高校发展的影响

  1、高校负债强力支持了高等教育大规模的扩张。


  2、如果政府不尽快采取强力措施,高校贷款永远难以消化。


  3、高额的利息支出已难以平衡财务预算,资金链十分脆弱。


  4、巨额负债产生严重的教职工心理危机和社会危机。

 


  三、高校建设性债务的化解对策


  高等教育作为一种典型的准公共产品,最优提供模式应为政府和市场的联合供给。高校的收入来源除了财政拨款外,还有市场方面的其他收入,但就目前而言,财政拨款和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入仍然是主渠道。而学生缴费已经超额履行了个人分担教育成本25%的补偿的责任,从提高学费标准的角度来考虑已经不太现实,政府角色的缺失迫使高校只能走上通过向银行贷款解决资金短缺的路子。因此,一方面,高校要提高自救能力,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自给水平,增强资金调控能力,提高使用效益,建立负债预警体系,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另一方面,要强化政府财政投入责任。通过政府的积极担当,高校和社会共同努力,合理承担化解高校负债的责任,既要将高校负债降低到安全合理的水平,又要促进高校健康发展,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的公办高校经费来源保障机制。促使高校债务保持在合理的水平,贷款风险得到控制。


  具体举措:


  (1)各级教育、财政和发改委等主管部门,要根据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和发展规划,核定总体基建规模,确定各校贷款总额度,科学控制新增贷款。


  (2)各级政府利用财政的沉淀资金,垫付部分贷款本息,减轻高校贷款压力。


  (3)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保障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提高高校财政补助收入拨款标准,继续开展高校建设性贷款贴息,核销目前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


  (4)由政府出面,协调银行短期改长期并下调利率,争取给高校有个喘息之机。


  (5)对经核定批准的新建项目,继续享受“十五”期间相关优惠政策,降低基建规费等政策性成本。


  (6)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省份高校转移支付的力度,以利教育公平。


  (7)吁请教育部调整高校评估体系标准,降低部分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在评估体系中的权重。


  (8)吁请国家发行教育彩票和高校建设性债券。


  (9)政府出面协调高校老校区土地置换,对于置换利益增值,全部用于高校还贷或建设。

  (10)成立专项基金,给予资金链难以为继的高校应急之用。


  (11)支持土地比较宽裕的高校商业开发。


  (12)充分发挥财政和税收的引导作用,支持社会资金投入高等教育。
    


[ 我要发表评论 ] [ 打印 ] [ 收藏本页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主编信箱
Copyright 1996 - 2006 www.mj.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民主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