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首页 >> 首页 > 民进专题 > 2009年两会专题 > 建言献策 > 其他 小字体 中字体 大字体
蔡达峰委员;关于廉政建设的建议
 
 


 

  党风廉政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从大局来看,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不仅针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还在于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现代法制建设,带动社会文明进步。不仅针对党员干部,应该包括所有公职人员。只有公职人员尊重公共权力了,社会各种利益关系才能依法规范。所以,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为此提两点建议。


一、预防措施要有层次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预防干部发生腐败行为,一是惩处有腐败行为的干部。两者性质不同,又相互影响。我们必须注重它们之间的关系,分层针对,协调推进。


  首先,建议理顺党纪、政纪、法制在预防和惩处腐败中的关系。有的时候,它们以为情节轻微都淡然处置,以为情节严重则齐抓共管。如果我们能够整体地考虑的话,党纪、政纪、法制可以针对预防和惩处不同目的分层使用,但关键是要明确预防和惩处的目的。假如以减少违法为目的,党纪和政纪的惩处就是预防。其中,党纪处理可以作为最先执行的最严格的措施。这对当事人负责,对人民利益负责,也有利于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效率。


  其次,为了预防违法,建议先要尽快罢免违纪干部。纪律是针对特定人员和情节而言的,干部纪律严于一般公民,所以,尽早处理违纪是合情合理的安排。而在违纪处理时,要着重于职务撤换,因为职权与人民利益相关。


  但实际上,撤换职务是很难的事情,如人情世故之下常有恻隐之心,在该处理的时候看能力、看任期、看年龄、看贡献等,甚至怕对干部选用造成影响等,总之习惯于把个人的职务看得很重,似乎撤换职务是让人绝对倒霉的事情。所以,能教育则教育,能谈话则谈话,以期永记教训。但这些都是预防性的,不适用于违纪的事实,不能阻隔其继续用权违纪的途径,那些人可能会对人民利益造成更大的损失,可能会堕落到违法。对干部处理的慎重态度,必须以保护人民利益、保护权力为先,然后是以保护干部的命运为先,不要把职务看得比人生更重要,不当干部总比坐牢好。建议一旦发现违纪现象或嫌疑,经过评定,就果断采取党纪和政纪处理,换岗免职,让他们远离权力。从现实的角度上看,使职务可以经常性易人的制度,或许是当今防腐的有效办法。


  最后,为了预防违纪,建议先要选拔任用优秀干部。个人自律是预防出现腐败动机的基础,干部素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源性因素。古往今来,无论职位和制度,总有人学清廉,也总有人学腐败。因为每个人的人格自律是不同的,为官的境界也是不同的。人格之中,就有公与私的价值观,就有自重的要求。这种精神力量很大,很难培养,也难以改变。


  说到底,干部是选任的。用人不当的地方,必然风气不正。所以,选用干部的标准要绝对地严于和高于违纪的标准,带病上岗或提拔是真危险,实在没有必要。在干部选择的标准之中,首要的是人格。有能力而不自尊的人,本质上是不尊重他人的,是没有大局意识的,容易以权谋私。再说,成年人的价值观是很难转变的,对那些品德欠缺而大权在握的人进行思想教育,无疑于邪与正的拔河,管理成本太大。所以,选用干部一定要把人看透,这是党风廉政的第一道关。建议干部考察时,把征询意见的表格直接发给其部下和周围群众,要想方设法让他们容易发表真实意见。不要搞一个人揭发两个人记录这种形式,群众会害怕的,可以无记名。听群众意见,要用朴素的语言,提朴素的问题,群众不清楚德勤能绩廉之类的说法,但知道喜欢不喜欢这个干部。


二、预防腐败要进一步明确公私界限


  自古以来,腐败手段千变万化,但归根是以权谋私,不当获利。人民关心党风廉政建设,本质上就是关心公众利益。但我们社会中,公私界限不清的地方太多,对于公共收益被占的现象,大家都看得出,但说不清。比如政府部门创收、公务活动中的灰色收入、公款请客消费等现象十分常见。


  公平分配公共利益是现代社会文明的基础,限定公私利益是反腐败的基础。一般来说,对公职人员获利规定越严密,社会文明程度往往越高。但现在很多人不清楚什么叫应得利益?白拿5千元算什么情节的贪污?白用5千元算不算违纪?贪污腐败行为是以性质论,还是以价格定?这些基本规定必须严密,否则,即便条文很多,反腐败还是缺乏强制性,举报也没有积极性。


  建议确立一个简单而朴素的规定:凡公职人员享用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必须要经过申请、报告和质询等程序的处理,从所有权的性质上强调获利的正当性,不要给小腐败以借口。以权谋私的事情绝对是要防微杜渐的,贪得无厌终会酿成大害。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其实是指不能占用群众任何财物,“一切缴获要归公”其实是指不能占有任何无主物。有了严明的底线,就能对行为定性,只要拿,就算违纪。战争时期情况复杂,所以纪律很严格。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的环境下,公私利益规定要更加严密和科学。


  建议高度重视以权谋私见的常见现象,从大案要案以下查起,完善统一公开的廉政投诉网络体系,创造群众以为便捷的监督途径。一旦有违纪问题,就启动干部换岗免职程序。


  反腐向来不易,但总是得民心。以为反腐多了会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担心,是不必要和不应该的。


[ 我要发表评论 ] [ 打印 ] [ 收藏本页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主编信箱
Copyright 1996 - 2006 www.mj.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民主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