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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杰委员; 敦促相关部门重视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公务员带薪休假的权利
 
 

                       
             
     根据<公务员法>和<劳动法>制定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而为公务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提供切实可靠保障的人事部发布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也已经实行。然而,相关的统计数据和实地调研情况表明,该《条例》和《办法》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对劳动者,尤其是国家公务员,带薪休假的权利只是国家开出的“空头支票”,这项权利虽然披上了法律法规规章的外衣,但目前仍大多数停留在纸上,并没有落到实处.因此,强烈呼吁国家相关部门重视强制带薪休假制度,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真正地保障劳动者,尤其是国家公务员的带薪休假权。


     目前,国家公务员超负荷工作的情况普遍,尤其在基层更严重。四川省某县级市公安局共376人,去年共加班3362天。其中有72人根本未能带薪休假,即使已休假的公务员中也有151人不能完全按照《条例》的规定来休假。该市司法局共39人,共加班1994天。其中24人根本未能带薪休假。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我十分关心国家公务员的工作和休息现状。文武之道,一张一弛。适当的休息,是为了更好地工作。为什么带薪休假这项能改善公务员“亚健康”状况和减轻工作压力的举措却得不到很好的执行?通过实地对四川省几个政府职能部门和某些地方的调研,我发现带薪休假在政府机关中推行不力的原因主要是:1、单位领导不重视;2、工作分工细化,事务繁多,公务员不敢休假;3、《条例》没有制定责任追究方面的条款,《办法》虽规定政府的人事部门对责任人的处分与申请强制执行权,但由于没有对执法不力者将追究过错责任的规定而使责任追究流于形式;4、对未休假的补偿金因没有列入财政预算而无法真正落实。


     带薪休假本是经济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性举措,由于执行中的问题导致该法定权利无法保障,即损害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也使劳动者,尤其是公务员的工作压力得不到减轻,反而会影响工作效率。因此强烈呼吁:1、国家相关部门重视公务员的带薪休假权,要在各种媒体上加大对该权利的宣传,采取板报、广播、讲座、座谈等方式开展宣传,帮助公务员和机关单位树立重视带薪休假的观念,增强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2各机关也应顺势而为,采取更为科学的岗位分工和协作机制,不致因一人休假而影响全局;3、以带薪休假为常态,未休假补偿为例外。各级财政每年要将未能休假的补偿金纳入预算;4、对不按照《条例》和《办法》执行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制定具体的惩处办法,以真正保障公务员的该项权利能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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