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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楼代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实施的几点建议
 
 

 

  今年2月2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消息一经媒体公布,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热议。赞成者认为这一改革措施体现了社会公平,有助于削减国家巨额财政负担;反对者认为这一改革措施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向企业靠拢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25条之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质疑为什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从公务员先行试点。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和人大代表,我个人完全赞同中央的改革措施。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1990年全国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但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增加了20多倍,国家财政已不堪重负。与此同时,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工收入差距也呈扩大趋势,虽然近年来国内连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但最新的数据显示,全国月人均养老金仍只有1080元,远远低于事业单位的水平。因此,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已势在必行。但作为一项涉及全国三千多万人的改革措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慎之又慎,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社会动荡。这段时间,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主要的事业单位大家都在议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事,用人心惶惶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很多人担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向企业靠拢会导致退休金大幅度下降,影响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性经济危机正在向广度和深度蔓延,三十年改革开放以来不同利益阶层之间长期博弈累积的深层次矛盾也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保增长、促稳定”已成为当前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维护社会稳定、让全社会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是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此,针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具体实施提出几点初步建议,供政府有关部门参考:
  
1. 尽快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媒体上全文公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详细内容,并附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权威解读和说明,以平息社会上的各类谣传、误解和所谓专家的非权威解读,消除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和紧张。


2. 在各试点省市实施细则的制定过程中,应组织进行专题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改革对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兼顾各阶层的利益平衡和改革对象的承受能力,及时在媒体上公布有关改革方案实施细则,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并提交各省市人大和政协进行反复讨论和审议,以避免在实施细则中出现违反有关国家法律规定的条文。


3. 加快推进各试点省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措施的建立,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等,以完善事业单位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充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4. 要妥善设置改革方案实施的缓冲期限,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基本原则下,针对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分别设置缓冲期限和过渡方法,以避免“提前退休潮”的集中出现,影响社会稳定。


5. 要加大改革方案重大意义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引导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确看待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自觉维护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和社会稳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主体是知识分子,要充分相信大多数的知识分子是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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