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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承芬委员: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文化建设重心下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各项事业的发展并不平衡,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在内的文化发展就相对滞后。具体表现在下述方面:


  1、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不少地方存在“五重五轻”现象,即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建设;重标志性文化建设,轻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重大型文化艺术活动,轻基层文化活动;重短期效应,轻长远利益;重文化产业,轻公益性文化事业。


  2、管理体制不顺,基层文化队伍素质偏低。一是乡镇虽然成立了文化站,设置了编制,但大多是虚的,基本上是一人或两人,且大部分为兼职;二是基层文化工作人员很难得到提拔重用,难以引进优秀人才;三是农村基本上没有分管文化的干部,造成文化工作没人管,群众文化活动大都是自发的。如实施农村远程教育时,政府出巨资为各村配备了电脑、电视机等,但无人会操作,有些被村干部搬回家。


  3、活动形式和内容单调,缺乏新意,与群众实际需求存在差距。文化站很少开展正常文化活动。特别是农村的文化活动基本上没有开展起来,大部分农民的文化活动时间被电视所占据。


  4、投入不足,文化产品满足不了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包括知识、娱乐、场所供给不足,文化阵地建设滞后,而且其正发挥作用的不多,如农村文化大院大多铁将军把门,功能异化,利用率低。作为农村文化活动的主要阵地和服务载体,当前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大都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设施陈旧,设备落后。


  上述问题表明,在以往的文化建设中,基层建设是最为薄弱的。因而使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更多的流向基层、流向农村、流向弱势群体,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均衡发展,推进文化建设重心下移,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根本举措。为此,特建议:


  1、强化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中,并依法严格执行。新建公益性文化设施和文化企业用地,要纳入新建城区、居民住宅小区、各类园区的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要切实把中办发[2007]21号文件“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定落实到位。


  2、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加大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确保财政对文化投入的增幅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省及各市、县(市)区财政要继续设立完善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努力做到公益性基层文化事业经费有保障,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经费有安排,基层文化活动经费有落实。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率,防止出现资源闲置现象。鼓励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性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


  3、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高效、惠及全民的原则,实行省、市资源共享和互补。切实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抓紧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要继续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努力达到县(市)区有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有文化大院或文化活动室的要求。要盘活现有存量,从资金、管理、人才等方面保障其功能的正常发挥和存续发展。推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政府适当补助维护、管理费用。


  4、培养、引进人才,不断加强基层文化主体队伍建设。要以文化站、农民自办文化户为基地,不断巩固、充实、提高农村业余演出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吸引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文化站。坚持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和文体活动爱好者为骨干,培养和激励乡土艺术家,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头示范作用。引导群众自发建设各种文化社团。


  5、设立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公共文化产品,扶持精品艺术生产,培养基层文化艺术人才等。要做大做强一批有实力、有活力的文化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以此带动和支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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