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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康委员:关于有序推进农村劳动力利用和转移的建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有序地推进农村劳动力的利用和转移,是值得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的大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这就对如何统筹兼顾好城乡发展的需求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应该是农民,要实施新农村建设这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首先就需要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建设大军,这本来是一个十分明了的基本命题,然而在我们目前的实践中,却变得有些模糊了。一方面,各级政府在不断加大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力度;另一方面,目前许多地方留在农村,并进行相关建设的基本队伍则主要是妇女、老人和儿童——即“38·59·61部队”。相反,农村中有一定文化知识的青壮年劳动力,大多怀着进城务工的想法离开了农村,致使许多地方的新农村建设出现了缺乏一支强大的建设主力军的局面。


  诚然,农民进城务工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之一,但却不是唯一的有效途径,应该看到,抓好农业产业经济建设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之一,我国的农业生产较之发达国家而言,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当然,一方面,我们要看到,随着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化,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将陆续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同时,城市的建设也需要农村劳动力的参与,因此如何让部分农民学会到城镇谋生的技能,让部分农民学会在城市里生存的能力,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我国毕竟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的数量相当惊人,尽管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各项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步伐却较为缓慢。以四川省为例,改革开放以来,四川每年进城打工的农村劳动力近千万人,但经过30年的发展,四川现有的农村户籍人口仍高达6600多万,占全省总人口的77.7%。即是说30年来真正转移成了城镇人口的农民工还是少数。加之,随着全国劳动力总数的逐年增加,城市的就业空间已经变得十分有限。据统计,2007年以来,我国每年有1600-1700万的人口进入16岁以上的年龄段,而我国城市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却只有800-1100万个左右。巨大的就业需求与城市有限的新增就业岗位之间的矛盾,迫使我们不得不正视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农村人口转移入城市的难度将进一步增大。这就意味着我国农村的城市化进程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意味着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间内,大量的农民还会继续留在农村。也正是因为如此,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才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就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提出了更高、更加明确的要求。


  值得引起重视的是,由于我国还缺乏推进农村劳动力利用和转移方面的科学规划,缺乏对农村劳动力利用和转移工作的系统思考和宏观指导,致使近年来在推进农村劳动力利用和转移方面出现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方面,大量农村有知识、有文化的青壮年无序地离开故土,到城市务工,不仅使得新农村建设主力军的大量流失,而且也增大了城市劳动力的剩余程度,同时也使得城市的普通劳动力供大于求,劳务报酬在市场需求机制的调控下得以稀释,大大降低了单个农民工的个体劳动收入,以致出现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虽然在数量上有了大幅的增长,但劳务收入的总量却增长不大。更为重要的是,农村中许多有一定文化知识的青壮年劳动力,都想着要离开农村,进而不愿立志农村建设,不愿去学习推进农村建设的村务管理、不愿学习农业生产方面的新技术、致使新农村建设失去了大量的生力军和可持续的发展后劲。


  另一方面,在我国城市的就业空间已经变得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大量农村劳动力自发无序地流入城镇,对城镇的就业、求学、医疗和社会管理也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少数农村劳动力在流入城镇后,由于找不到相对稳定的工作,同时又要支付在城镇逗留的基本成本,承受着经济上和心理上的双重压力。特别是去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外部需求大幅萎缩,实体经济受到影响,我国不少企业也因受此影响,或倒闭,或裁员,致使我国大量农民工面临失业返乡的巨大挑战。目前尽管各级政府都在想方设法地在扩大就业岗位,引导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但是,如果不重视农村劳动力的有序利用和转移问题,不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部分农村劳动力就地实现就业岗位的转化问题,农民工就业难的矛盾仍然难以得到根治。


  应该要看到,在中国城市的就业空间已经变得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农村则是吸纳大量劳动力就业、发挥新型农民作用的广阔天地。新农村的建设需要多方面的建设人才来支撑,这同时也为新型农民的就业,提供了众多就业的岗位。例如,要实现“生产发展”的目标,就需要大量具有现代种植业(含农产品、水果、中药材)技术、养殖业(含普通家禽养殖、特种动物养殖)技术、加工业(含农产品、土特产初加工与深加工)技术,农业水利技术、农产品营销技能等方面的相关人才;要实现“生活宽裕”的目标,就需要大量会当家、善理财等方面的相关人才;要实现“乡风文明”的目标,就需要大量具有文艺才能、体育才能、懂得广电技术、懂得电器维修等方面的相关技术人才;要实现“村容整洁”的目标,就需要大量懂生态、懂沼气、懂能源、能得变废为宝等方面的循环经济技术人才;要实现“管理民主”的目标,就需要大量的懂得村级行政治理、懂得思政技巧、了解农民心理、善于从事乡村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相关人才。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建设和其他方面建设工作,不等于就意味着贫穷,更不等于就是没有出息的表现。


  在我国城市的就业空间十分有限、而新农村建设有需要大批建设者的情况下。我们只有通过各种途径,设法将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建设大军留在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才能落到实处,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也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统筹城乡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利用和转移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向前发展。我们建议:


  一、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注意统筹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的利用和转移问题。要组织专家对农村劳动力的利用和转移进行深入、系统的专题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的利用规划和转移规划。采取按年度,分省(区市)、分地(市)、县(区),来测算出各地新农村建设所需要保留的建设队伍(含建设队伍的类型、工种、数量、性别、年龄等),同时,要根据各地城镇化的进程,测算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去向、类型和数量(含转移队伍的类型、工种、数量、性别、年龄等),并在此基础上,注意发挥教育的功能,抓好分类对口的培训工作,组织好年度的实施工作,真正做到“变无序流动为有序利用与转移”。以确保新农村建设有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生力军,同时,也确保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转移到城镇后能够有工打、有业就、留得下来,融得进去。


  二、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契机,结合因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农民工大量失业返乡压力,统筹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采取长远与近期相结合,城市与农村共兼顾的方式,通过政策创新和舆论导向,一方面,积极为一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另一方面引导和鼓励一部分农村青年(特别是14-18岁的农村青少年)留在家乡参与新农村建设。


  为了引导和鼓励农村青年留在家乡参与新农村建设,建议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具体内容,来梳理并设定出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新型职业岗位。例如,专业化种植师、规模化饲养师、农民经纪人、农家乐经理、土地扭转管理师、村镇事务管理师、农业经合组织经理、农村金融服务、农村保险服务、农机装备使用与维修师、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师、农田设施管理师、测土施肥师、乡村文化工作者、乡村医卫工作者、乡村福利工作者……等等。切实按照新农村建设需要,制定好人才利用规划和转移规划。


  二是教育要会同发改委、农业、林业、国土、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新农村建设所需职业岗位的特点来设置相应的学科专业及其相关课程,并要求有关中职和高校开设这些专业,同时,各级政府要部分农村青年学习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使他们真正成为能够胜任职业岗位需要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农村建设者。


  三是要研究制定留住人才的相关优惠政策。使新农村建设者与出外务工或转移到城镇生活的同龄者,在社会地位上、经济收入上没有明显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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