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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司法民主令人期待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  认真听取媒体和网民意见,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机制,首次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这些新提法,传递出我国司法改革的信号,也考验着司法改革的智慧。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期,司法就像一个聚焦镜,社会长期积累的各种矛盾直接或间接交给司法处置。由于司法运行中部分的民意缺位、民主氛围不足等原因,针对司法的非议和责难并不鲜见。

    正是社会发展的倒逼机制,司法工作开始更多顺应社会需求和民声意愿,在与民意的有效沟通中,发挥转型期社会治理的司法作用。从全面推进审务公开,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到注重民意沟通,成立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加强与社团组织、专家学者、律师、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联系。完善司法民主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民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行为,已提上议事日程。

    目前,人民陪审员、诉调对接、巡回审理等司法民主制度的有效运行,在促进民众参与司法、百姓对司法的监督上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思想多样化、利益多元化的社会背景下,如何在公开透明、民意吸纳、群众参与、民主监督、司法决策等方面深化改革,如何使更多的社会主体、社会资源、社会力量有序地参与到司法活动中来,实现矛盾纠纷司法调控与社会多元调控的无缝对接与有效聚合,扩大司法民主还面临许多新课题,考验司法改革的智慧。

    民主公开提升司法公信。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扩大司法民主,既是百姓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也是打造“阳光司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剂“良方”。


(责任编辑:温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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