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到今年,有几个词语一直受到社会的强烈关注:垃圾、焚烧厂、二恶英、致癌。媒体上铺天盖地的消息轰炸着我们的神经,生活垃圾焚烧究竟是“公益”工程,还是“公害”工程?是节能减排的有效途径,还是危害健康的“癌症恶魔”?是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的提高和进步,还是倒退? 世界上垃圾处理有三种主要方式:卫生填埋、堆肥、焚烧资源化利用。据环保部调查,2008年中国城市的垃圾产生量是1.55亿吨,填埋处理占82.7%,焚烧占15%,还有一些其他的处理方式。如此高比例的垃圾被填埋,是否做到了“卫生”姑且不论,填埋产生的空气污染和渗漏产生的地下水污染也暂且不提,单就垃圾填埋所消耗的土地资源,已经成为城市发展中“不能承受之重”。 对于很多城市来说,填埋场场地选择越来越困难,填埋处理的成本也越来越高,焚烧处理会逐步发展成为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选择。发达国家,特别是土地资源相对少的国家,均把垃圾焚烧作为垃圾处理的主要手段。日本78%的生活垃圾通过焚烧处理,英国的比例高达88%。垃圾焚烧可以发电、供热,焚烧后有害物质基本上被破坏,填埋时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焚烧后垃圾容积能减少90%,质量能减少70%。与此同时,焚烧后剩余物的再利用技术也在不断发展。 目前国内反对垃圾焚烧主要有四个疑问:焚烧是不是过时的垃圾处理方式?垃圾焚烧会不会对空气、水源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会不会对附近居民健康产生危害?垃圾焚烧厂能不能建在城区?我们以德国为例,据统计,从1965到2007年,德国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和处理能力一直在增长,目前已增至70余座,年处理垃圾超过1800万吨;随着技术进步,垃圾焚烧发电产生的二恶英等有毒物质完全可以控制在安全排放的范围内,国外很多垃圾焚烧厂就建在居民区内,目前没有任何研究成果表明,附近居民会有更高几率出现健康问题。 同样是垃圾焚烧,为什么在德国出现垃圾供不应求、要从别国进口垃圾来焚烧的局面,而在我国竟产生巨大争议,甚至酿成重大社会事件?我认为关键在于 “规范”二字。我们当前垃圾焚烧行业“不规范”的现状令人触目惊心: 垃圾分类缺位——混合垃圾或只经过简单处理的垃圾直接焚烧,二恶英等有毒物质产生量大大高于分类垃圾; 选址缺乏论证——过程不公开透明,宣传引导不到位,引发社会事件; 产业准入混乱——准入门槛不透明、招标决策不公开,存在恶性竞争和低价中标现象,而中标后往往不能兑现中标前环保承诺,引发争议; 技术监管缺失——不成熟的技术设备还在不断进入市场,一些垃圾焚烧发电厂为骗取发电补贴,大量使用煤和油来发电,成为实质上的“小火电”; 违规操作突出——操作中不遵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偷工减料,排放物严重不达标; 执法缺乏依据——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没有权利进行相应执法。 民间监督缺位——缺乏独立的民间监测、监督机构,二恶英排放量等相关信息发布容易受到质疑。 我们认为,建设符合标准的垃圾焚烧厂,科学有效地监督其运行与管理,监控其二次污染物排放,并建立有公众参与的长效监督机制,这是摆在各个城市面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我们建议: 1、垃圾分类必须到位。健全的垃圾分类是垃圾焚烧发电的前置条件,是不可超越的历史阶段。现在的问题,不是公众的素养够不够,而是城市政府必须下定决心、切实投入,提供垃圾分类所需的强大基础设施。垃圾分类是居民、小区、中转站、焚烧厂等各个环节都要配套的系统工程,可适当借助民间拾荒者力量,将垃圾处理末端做细,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2、政府必须加大投入。市场化已是中国垃圾焚烧发电的明显趋势。但在国情特殊的中国,垃圾焚烧发电并不适合市场化。这种事关公共安全的高风险产业,完全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应该主要由城市政府买单。或者由财政全额保障,或者予以补贴,唯有保证企业合理利润才有可能杜绝偷工减料的行业黑洞。 3、相关环节公开透明。选址公开透明,建立和完善听证制度,对新开发区域的公共设施规划方案应提前向社会公开,并强制要求开发商向购房者公示;准入门槛从严,必须有资质、有经验的企业才能进入;招标过程公示,接受社会阳光监督;强制要求垃圾焚烧厂向所在社区的居民全方位开放,接受整个社会的监控。 4、监管措施必须得力。切实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抑制地方政府争上“小火电”冲动;对实质上成为“小火电”的焚烧厂,如不整改,坚决予以关停;从焚烧流程全面加强监管,严格按流程操作,杜绝偷工减料现象;培育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民间监督、检测机构。 5、配套措施必须完善。健全法律法规,为环保执法提供法律依据;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宣传普及较成熟技术,对危害较大的不成熟技术坚决予以清除;将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纳入国家“十二五”科技规划,加大技术攻关;制定相应的补偿机制,从经济利益、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利害关系人合理的补偿和平衡。 综上所述,仅限于学理和技术的层面抽象地讨论垃圾焚烧发电的是是非非,不是当务之急。当前我们最应该做的,就是把垃圾焚烧规范好,真正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生命负责、对历史负责! (责任编辑:张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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