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为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退耕还林工程实施1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工程建设改写了“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历史,取得了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的巨大成就,积累了宝贵而又丰富的经验,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大力支持。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4.15亿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39亿亩,荒山荒地造林2.44亿亩,封山育林0.32亿亩。退耕还林工程造林相当于再造了一个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占国土面积82%的工程区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3个多百分点,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明显减轻。工程范围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200万农户、1.24亿农民。根据现有政策,中央对退耕还林已完成任务的总投入将达4300多亿元。退耕还林工程已经成为我国乃至世界上投资最大、造林面积最多、政策性最强、涉及面最广、群众参与程度最高的一项重大生态工程,是世界生态建设史上的创举。 10年来的退耕还林实践充分证明,退耕还林“以退为进”,使土地利用更加科学合理,经济发展模式更加符合客观规律,不仅是治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问题、改善生态环境的根本措施,而且推动生态脆弱地区逐步走上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道路。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11月考察内蒙古伊金霍洛旗退耕还林工作时指出:“抓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对于恢复生态、改善民生有着重要作用,是一条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正确道路,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巩固成果,坚持不懈地把这件利国利民的事情做好。” 2009年10月,温家宝总理到甘肃定西考察退耕还林,语重心长地说:“历史上说的陇东苦瘠甲天下,指的就是定西等地。这些年,定西经济社会发展出现可喜变化,主要得益于退耕还林,得益于产业结构调整,得益于农民外出打工”。 2007年国家暂停了退耕还林工程的退耕地造林任务。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全国还有25度以上坡耕地4710.9万亩。而且,各地反映还存在大量不在册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实有坡耕地面积远远大于统计在册面积。目前,各地需要继续退耕还林的面积还很多,特别是对于生态恶劣、经济贫困的老、少、边、贫地区,大量陡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仍在继续耕种,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等生态问题依然严重,基层要求继续实施退耕还林的愿望十分强烈。当前,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全国粮食连年丰收,特别是2008年全国粮食总产量比1998年增产328.2亿斤,其中退耕还林工程省区增产730.4亿斤、非退耕还林6省市减产402.2亿斤的情况下,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已经具备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工作基础和群众基础。退耕还林工程是目前我国乃至世界上最大的生态建设工程,扮演着协调贫困山区、沙区环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是治理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实现胡锦涛主席向国际社会承诺的到2020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面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进一步提升我国大国形象的迫切需要,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是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退耕还林条例》、《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的重要内容。为此,建议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关于科学制订和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的要求,尽快出台退耕还林工程规划,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陡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退耕还林,为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张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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