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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琼:关于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制定适合西部省份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准入标准的提案
 
 

    我国是农业大国,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做好农村卫生工作,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目前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要。2004年国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广大农民的基本医疗保健有了初步保障,“看病难,看不起病”的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由于农村卫生专业人员短缺,特别是西部省份尤其突出(如我州现有人口总数450万,全州现有乡镇卫生院205个,其中中心卫生院83个,一般卫生院122个,在职国家工作人员2595人,卫生技术人员2508人,执业(助理)1476人,占卫技人员58.85%,编外自聘591人),出现“有庙无和尚”或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仍然在岗从事医疗活动的局面,严重影响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究其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一、基层工作任务繁重乡镇卫生院的工作除了医疗救护外,还承担着防疫、保健、计生等其他方面的工作。造成一人多岗,顾此失彼。二、学历偏低,缺乏受继续教育的机会,到上级医院进修的机会较少,技术水平低。三、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考试与上级医院在同一取分线上,获取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资格的机会就明显不足。导致乡镇医疗机构无人可用,只能继续使用这些尚未获得资格证的这些人员,所面临的是“非法行医”甚至招来医疗纠纷的尴尬局面。建议:一、应着重培养本乡本土的医疗人员,建议卫生部对西部省份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在执业资格考试中予以区别对待,放宽政策,降低分数。二、取得各级别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资格者,给予分级注册,让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三、建议以法规方式固定,形成长效机制,不断丰富与完善,建立合理的考试制度。

 

 (责任编辑:张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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