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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继明:把加快城市化进程作为“十二五”期间的主导战略
 
 

  一、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是国内消费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

  1. 中国国内消费需求逐年下降

  近年来,我国的消费需求对GDP增长的贡献份额逐年下降,2000年为46.44%,到2008年下降为35.32%,与美国70.1%相比,低35个百分点,与印度54.7%相比,低19.4个百分点。


  2. 消费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是居民收入差距过大

  因为高收入阶层边际消费倾向低于低收入阶层,高低收入阶层收入差距过大,必然导致消费需求不足。据世行2008年公布的数据,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由改革开放前的0.16上升到目前的0.47。财政部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已经达到“高度不平等”状态,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而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

  3.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是造成整体基尼系数过高的主要原因

  从1978年到2008年,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已经由2.5倍扩大到3.31倍。如果考虑到城镇居民享有各种补贴、劳保福利和社会保障等隐性收入,以及农民尚需从纯收入中扣除用于再生产的部分,我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差距约为5-6倍。2007年我国居民总收入差距中,64.45%是由城乡间居民收入差距造成的。

  不仅如此,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还存在着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8年)提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比2008年翻一番。其实,农民人均纯收入只要每年保持6.9%的增长速度,上述目标就能实现,而只要城市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年均增值率大于上述比率(这些年的经验数据就是如此),未来10年中,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肯定会进一步扩大。

  二、 加快城市化进程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径

  1. 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尝试

  1)在农村为农民开辟非农产业就业途径,即在农村建立乡镇企业,让农民“离土不离乡”或“进厂不进城”,以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我国乡镇企业的发展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造成了一系列负面影响,例如土地资源浪费、污染农村环境等。

  2)农民进城务工,但并不鼓励农民在城市定居这对于提高农民收入发挥了重大作用。2008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542亿人,所得收入构成农民增收的主要成分。但是,这些农民工的绝大部分并没有转化为城市居民,他们与农村土地(包括宅基地)的联系并没有割断,他们像候鸟一样往返于城市与乡村之间,每年把相当一部分收入和时间花在了旅途上。这不仅延缓了城市化进程,还导致了耕地占用总量上的扩大。

  3)减免农业税和对农业的财政补贴:2004年全部农业税为1000亿,即使全部减免,分摊到8亿农民身上,人均收入不过增加3%,2009年中央安排的各类农业补贴资金将达到1230亿元。而2004年至2008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相对于前一年)分别为110.6% 、108.3 %、101.5%、107.7%、120.3%。(摘编自《中国统计摘要2009》)2009年1-10月,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相对于前一年同期)为97.6%。(摘编自《中国统计月报200911》),相比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农业总支出增长为502.3、1062.8、2174亿元。这基本上抵消了农业税减免和农业补贴给农民带来的好处。

  4)新农村建设。尽管从1982年到2005年,中共中央前后发布了有关三农问题的7个1号文件,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有不断扩大的趋势。有鉴于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又连续发布2个1号文件,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构想。但是,迄今为止新农村建设的任何举措,都丝毫没有改变占全国总人口高达55%、总数为7.2亿的农民耕种18亿亩土地的现实。按每个农户3.65人口计算,近2亿农户户均耕地面积只有9亩。这恐怕是世界上最小的土地经营规模(美国是我国的300倍以上,欧盟是我国的30倍以上,即使是日本和韩国也分别比我国高2倍以上。)。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使现有农民脱贫致富的企图都是徒劳无益的。

  三年来新农村建设效果并不显著,《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8年)提到的三个“最”,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一点:“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因此可见,推进新农村建设固然必要,但对于解决中国三农问题这一痼疾来说,毕竟只是治标而不治本的权宜之计。

  2. 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径是加快城市化进程

  只有加快农村居民向城市居民的转化,提高城市化水平,才能一方面使转化为城市居民的农民本身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有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使较少量留在农村务农的农民耕种较多的土地,实现土地的规模经济,从而大幅度提高务农的收入。这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径。

  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减少农民: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认为,21世纪影响人类发展和改变世界面貌的有两件事:一是美国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二是中国的城市化进程。

  三、 中国的城市化严重滞后

  韩国在1960—1987年的经济起飞时期,城市化水平从36%上升到了74.6%,也就是说,韩国27年间,城市化水平提高了38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43个百分点。(数据来源: 李东华,“韩国的产业集聚与城市化进程”,《当代韩国》,2003年第Z1期)

  战后日本在创造举世瞩目的经济高增长奇迹的同时,也创造一个至今无人打破的城市化发展纪录:1940 年到1955 年,仅仅15 年的时间,日本城市化率由37.9%提高到56.1%,年均提高1.21个百分点。而在1960 年到1970 年间,日本的城市化率更是以年均2.51%的速度增长。 (数据来源:郝寿义等,“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土地制度研究的国际考察——以日本为例”,《上海经济研究》,2007年第1期)

  台湾经济起飞时间与日本和韩国相似,而台湾的城市化从1943年的17.3%上升到1 985年的78.3%。42年中提高了61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45个百分点。(数据来源:李非,“论台湾城市化的形成与发展”,《台湾研究集刊》,1987年第4期)

  而我国从1978年到2008年30年中,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大大高于同期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年均增长2.5%、世界年均增长3%和发展中国家年均增长5%的速度。但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仅从1978年的17.92%,提高到2008年的45.68%,30年中只提高了27.76个百分点,年均只有0.93个百分点,远远低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城市化速率。

  从国际比较看,与人均收入水平、产值结构水平和工业化水平大体相同的国家相比,我国的城市化水平都严重滞后。考虑到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是以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测算的,而城市人口定义为“城镇户籍人口+暂住人口”,暂住人口又是以在城镇有固定工作、居住半年以上为标准的,那么,所谓的45.68%的城市人口中,至少有10%属于进城的务工农民(因为2008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542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6.97%),而这些农民工并没有真正变成城市居民!由此可见,我国实际的城市化水平远比官方公布的低得多。

  四、 本世纪中期中国城市化的目标设定

  根据联合国的估测,世界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在2050年将达到86%,我国的城市化率在2050年将达到72.9% 。联合国的估测是基于农村人口转移的历史数据,而我国要在本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则必须加大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力度,力争在2050年达到更高的城市化水平。然而,《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我国仍然有7.2亿的农村人口,城市化率仅为45.7%,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压力很大。根据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到本世纪中叶,我国总人口将控制在16亿左右。设定本世纪中叶的城市化率目标为75%,则我国农村人口数在2050年必须减少为4亿;假定2008-2050年间全国增加的2.8亿人口在城镇和农村之间的分配是按照2008年的城镇/农村人口比例来进行的,则在2050年我国的农村人口数将增加至8.73亿(7.2+2.8• 7.2/13.28)。因而,2008年至2050年期间我国必须转移出大概4.73亿的农村人口,平均每年转移1126万农村人口。

  其实,75%的城市化率目标并不是很高。可以想象,即使到2050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达到75%,农村人口仍然高达4亿,而按照1:0.66的农村人口与劳动力的比率,届时农村的劳动力仍然高达2.64亿。而即使按照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最多只需1.7亿农村劳动力耕种18亿耕地(平均每户30亩左右,大体可达到户均适度规模经营的水平),就可以基本满足全社会对农副产品的需求了。考虑到未来40年2.8亿新增人口对农产品的需求,主要通过农业投资和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来满足,到2050年,仍有9400万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根据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到本世纪中叶,我国总人口将控制在16亿左右。设定本世纪中叶的城市化率目标为75%,则我国农村人口数在2050年必须减少为4亿;假定2008-2050年间全国增加的2.8亿人口在城镇和农村之间的分配是按照2008年的城镇/农村人口比例来进行的,则在2050年我国的农村人口数将增加至8.73亿(7.2+2.8x7.2/13.2)。因而,2008年至2050年期间我国必须转移出大概4.73亿的农村人口,平均每年转移1126万农村人口。

  其实,75%的城市化率目标并不是很高。可以想象,即使到2050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达到75%,农村人口仍然高达4亿,而按照1:0.66的农村人口与劳动力的比率,届时农村的劳动力仍然高达2.64亿。而即使按照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最多只需1.7亿农村劳动力耕种18亿耕地(平均每户30亩左右,大体可达到户均适度规模经营的水平),就可以基本满足全社会对农副产品的需求了。考虑到未来40年2.8亿新增人口对农产品的需求,主要通过农业投资和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来满足,到2050年,仍有9400万农村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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