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首都北京市公共交通、特别是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速,但首都的公交安全保卫工作难以适应其公交发展的需要,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1.警力配置严重不足 2004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整合原地铁分局、公交分局成立了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简称公交总队)。至今,北京市已相继开通5条轨道交通新线、3个新建大型交通枢纽,地面公交线路也不断优化调整,但公交总队警力编制并未相应增加。目前,公交总队警力编制1704人,实有民警1667人,平均年龄38.5岁。其中,派出所警力编制693人,承担着722条地面公交车路、9条地铁线路147座车站和10个长途场站的治安管理及日常防控任务,其它机关职能部门警力负责承担牵动指导全市打扒、治理黑车及治安秩序清理整治,公交企业内部安全监管、汽车出租、租赁行业治安管理等任务。为缓解基层压力,总队自身挖潜,最大限度精简机关警力,将派出所实有警力配备到856人(超编163人),占总队总警力的51.3%。同时,每天从机关单位和职能部门抽调警力在运营高峰支援派出所一线巡逻防控工作,但警力缺口仍然较大。按照规划,到2015年全市公交系统将建设大型交通枢纽12个,轨道交通线路也将由现在的200公里建设为561公里,警力不足的矛盾将日益突出。 2.工作环境有待改善 轨道交通大部分车站位于地下,空气混浊,阴冷潮湿,民警常年不见阳光,且面对强烈的噪音、粉尘、电磁和光源等污染,工作环境十分艰苦。同时,由于反恐防暴形势严峻,安全防控任务繁重,警力配置严重不足,民警不得不夜以继日,连续作战,加班加点。据了解,由于警力紧缺,加、值班后难以得到补休,艰苦的工作环境加上过大的劳动强度严重影响了民警的身体健康,派出所85%以上民警出现不同程度的体检异常。 二、建议 为了加强首都北京公交安全保卫工作,保障首都北京公共交通系统的安全,确保群众出行平安和首都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各项重大活动的安全正常开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1. 建议国务院增加首都北京的警力编制 北京市不同于上海等其他直辖市,它同时是中国的首都,承担着确保国家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活动安全进行的职责和功能。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协同北京市委、市政府组织专题调研,根据首都公共交通发展及反恐防暴、维护公共安全形势的需要,参照其他大国首都的经验,对首都北京应配置的公交警力的数量,做出科学合理的论证。就我们目前的分析,应该按照每站不少于4名民警的标准,并着眼于2015年轨道交通达到561公里的规划,相应增加警力编制,并将警力配置和派出所、警务工作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交通整体发展规划,实现机构编制、警务基础设施与公共交通发展建设同步。 2.设立公交民警特殊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 鉴于轨道交通地面空间执勤民警岗位特殊,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建议对公交民警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做出专门的规定,可参照北京市特警、天安门分局民警的标准,按照出勤情况,对特殊空间、特殊环境中工作的公交民警给予适当的岗位补助,提高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并在基础建设经费保障上予以倾斜,改善公交公安办公环境,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为民警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 3. 建立辅警队伍 在当前警力严重不足,警力编制问题又难以尽快解决的情况下,建议由北京市财政提供经费保障,由公交客运企业负责,成立专门的公交安保机构,按照每站不少于6人(换乘站不少于16人)的标准,组建一支800人至1000人的专门辅警力量,区别于一般保安员,由公安机关监管指导,由民警带领对站口、站内及车上进行巡逻巡视,加强震慑。今后,地铁新建线路均按照上述标准和模式配备相应辅警力量,确保各项安全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附表:北京、上海、莫斯科三大城市公交公安相关数据对比 城市 北京 上海 莫斯科 人口(万) 2264.2 2563.3 1200 地面公交 线路 722 1116 ------ 车辆 21507 16000 ------ 轨道交通 里程(公里) 228 335 310 线路 9 10 12 车站(座) 147 223 185 公交警力 1667 658 6580(轨道交通警力,不含地面公交) 辅警 80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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