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世界不仅越来越成为所有国家的共同舞台,也成为国家间利益冲突和对抗的战场,我国面临的国际局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错综复杂。政府必须提高自己的政治智慧和决策水平,才能保证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政府决策失误的若干案例 1.法轮功在其蔓延的过程中,早已构成了刑事犯罪。其头目涉嫌诈骗、非法经营、虚假宣传致人死亡、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但政府没有及时通过刑事指控对其进行法律制裁和人身控制,使其逐步演变成危害性极大的邪教团体,并在制造出群体性事件时其头目已经流蹿到境外,与国际反华势力合为一流,对国家安全构成了持续的威胁。 2.2001年国务院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到现在还不到10年,在许多城市的房地产开发中,多次出现矛盾激化导致恶性事件发生的情况,使政府政策的公信力受到挫伤。这说明,在这个条例修订时,政府并没有充分考虑到我国城市建设的主体、方式和利益平衡机制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陈旧性的思维还影响着决策,不断发生的拆迁致人死亡案为2001年版条例做出了灰暗的诠释。 3.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国际市场上大宗商品价格急剧下降,其中石油价格从每桶142美元急挫到37美元,而政府有关部门并没有及时调整方向,抓住有利时机,扩大重要资源的进口,趁机消耗巨额外汇储备,相反,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不降反升。2008年四季度,全国出口同比增长4.3%,而进口却同比下降8.8%;2009年一月份出口同比下降17.5%,而进口降幅则高达43.1%,使外贸顺差在危机影响最深时达到391亿美元,同比增长102%!创历史最高纪录!其中在进口贸易中,石油下降8%,铁矿砂下降11.2%。直到2009年3月底,这种情况仍然在延续,2009年一季度出口2455亿美元,同比下降24.9%,进口1832亿美元,同比下降30.9%,显著超过出口的下降。贸易顺差在危机最甚时3个月就高达623亿美元,同比增加209亿美元! 在国际商品价格大幅度下降的时候,我们没有趁机将美元花出去,换成重要资源现货或者期货合约,政府的贸易和货币政策反应迟缓,没有减持外汇、美元、美债的预案和战略部署,使外汇储备逆势从危机前的1.9万亿美元增加到2009年底的2.4万亿美元,加重了美元对我国经济的绑架,使我国的货币政策处境尴尬,异常被动,国家的经济安全受到威胁。 4.2009年12月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就电动自行车标准有关情况发布说明, 称将正式执行1999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 否则,将界定为电动摩托车,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并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此规定一出,立刻引起轩然大波,上亿消费者将因新国标的执行而无法上路,500万人面临失业!如果这个标准按期执行了,将引起多么巨大的社会动荡。所幸的是在社会各界的反对下,此标准被宣布暂缓执行了。但此事件仍然暴露出政府决策机制的重大缺陷:各部门闭门决策,又缺乏决策的评估和预审,一旦付诸实施,将酿成多么严重的后果。 以上案例仅仅是政府决策出现失误众多实例中的一小部分,包括各级地方政府的决策失误,数量之大,涉及范围之广,造成的危害之严重,应该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的高度重视。 二、建立保障国家利益的决策机制 虽然我国已经摒弃了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但在政府的决策中,行政首长的核心作用不仅没有削弱,而且更加强化了。这是因为,在计划经济的行政体系中,中央计划已经将各级政府变成了执行者,个人的行为被严格地限制在中央计划的框架中。而现行的行政体系,却使各级行政首长拥有了更大的决策权,在通常情况下,个人的意志可以通过政府行为来表达,而所受到的制约却非常有限。 个人意志不仅可以根源于官僚主义、瞎指挥,还可以根源为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根源为境外资本和政治势力的公关。就连美国这样政府权力受到很大限制的国家,日本丰田公司每年还投入了500万美元的公关费用,以影响政府决策,直到刹车门事件东窗事发。何况在对国外公司的公关活动基本不设防的我国,这种情况就更加猖獗和公开化了。可以说,中国的行政体系是外部势力进行公关活动的最佳场所,回顾最近几年来,我国在铁矿石谈判中的屡次失利、日化产品被外资大量收购后国产品牌的消亡、食用油被外资垄断等现象,都使国家利益蒙受巨大损失。在房地产政策方面,一些开发商公开宣称:他们可以用手里的金钱让专家说话,也可以操纵媒体,甚至影响国家政策,成为影子内阁!可见,我国现行的行政体系存在严重的缺陷,必须配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约束、审查制度来规范其行为,否则,就无法保证国家利益。 所谓国家利益至少应该包括:人民生活的基本权利、各民族的团结、国家的领土完整、国家的经济利益、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等。无论政府的任何行政决定,都不能忽视国家利益,更不能以牺牲国家利益为代价。国家利益是政府决策和行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可逾越的红线!因此,我国必须建立国家利益保障体系。具体建议如下: 1.制定国家利益保障法,明确国家利益的内涵,并规定,无论是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公司法人还是个人,其决定和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利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任何主体如果涉嫌违反了《国家利益保障法》,无论是政府机构、社会团体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普通公民,都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接受诉讼的法院必须受理。如果经法院裁定,被告的决定和行为违反了《国家利益保障法》,其行为和决定就应该被宣布为无效,并受到法律的制止和追究。 2.将国务院最近成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升格为国务院国家安全委员会,使其成为国务院系统对所有部委行政决定是否违反《国家利益保障法》的预审机构,和社会投诉的受理机构。 3.各级地方政府也应该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对地方性行政决定和法规进行预审,并接受社会投诉。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该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对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行政决定进行监督和审查。 5.在最高人民法院内设立国家安全终审法庭,对受理案件进行终审裁决。 6. 在国务院部委和省级政府的决策程序中明确规定:凡是符合下列要素的各类决策,都必须经过全国人大和其委托的第三方研究机构和代表进行论证、评估、听证、审查和表决。(1)在全国或跨省范围内涉及民生的项目和行政规定。(2)投资主体全部为国内法人、投资规模超过300亿元的项目。(3)投资主体包括国外资金的、投资规模超过200亿元的项目。(4)在全国或跨省范围内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和行政规定。(5) 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包括自主知识产权在内的项目和行政规定。(6)有可能损害民族团结的项目和行政规定。 如果政府部门未经人大评审擅自对越权项目和规章进行决定,应当视为行政违法。 三.提请全国人大严重关切的几项行政决定 在我国,在行业划分上归口于国务院相关部门管辖的重大事务或项目的决定,只有很少一部分提请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进行研究、审查、评估、听证和表决,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三峡工程。但是,这种决策机制并没有实现常态化。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国际环境的日趋复杂化、新技术应用风险的剧增,类似于三峡工程那样的与国家安全、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事务和项目大量增加,但哪些属于国务院部委决策权限之内,哪些属于必须由上级部门或者全国人大进行评审和决策,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而拥有管辖权的部委既是当事人,又是决策者,如果将决策权全部交给他们,就不可能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几年前卫生部和教育部所做出的一些决策,都留下了非常严重的后遗症,使国家不得不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财力去实现医疗的普惠和教育的公平。而部委不受监督、自作决策的现象仍大量存在,尤其令人存疑的有: 1. 2009年11月,农业部向华中农业大学研制的两种转基因水稻颁发了安全许可证书。这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转基因大米将成为我国老百姓的主粮,中国有可能成为第一个实现转基因水稻商业化的国家。包括在生物技术上比我国更先进的欧美国家在内,还没有一个国家敢于推动转基因主粮的商业化生产,农业部做出颁发安全证书的决策,所根据的都是作为当事人的从事转基因研究专家的意见,这样的闭门决策体系,无法保证结论的客观性。而粮食是民生之本,我国的非转基因农业技术已经实现了大面积农业高产,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还要冒巨大的人种退化风险去贸然推动转基因粮食的商业化,是没有道理的。只有在科学上彻底排除转基因粮食对人类的危害、风险降低到零之后,才能推动它的商业化,而这个结论,并不能由农业部来做出。 2. 2009年10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核准上海迪士尼乐园项目。该项目由中方公司和美方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建设地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批准占地116公顷,而上海市政府实际规划用地达6000亩。计划投资规模达200亿元,而实际投资极有可能突破400亿元。国家发改委对此项目的批复核准,所依据的是上海市对项目产生经济效果的分析,但是,谁来对美国文化侵蚀我国青少年的后果进行评估?谁来对我国正处在幼稚期的动漫产业所遭受的打击进行评估?尤其是在美国不断对我国出口产品实行惩罚性关税、向台湾出售武器、安排奥巴马会见达赖的挑衅行为愈益猖狂的情况下,为美国文化大开绿灯,如何评估中国的国际地位?如果开建,谁来监管实际的用地规模?显然,发改委的一纸批文不能给全国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3. 2009年6月25日,工信部对外公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并于7月1日起施行,该规则首次指出镍氢电池的重要性超越锂电池,成为未来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方向。这个规则极其明显地使人们看到了在镍氢电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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