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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玲委员:关于现阶段高校招生公平性的提案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是确立与完善现代教育制度和教育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之一,高等教育是培养科技工作者的基础方法,是国家持续发展对人才需求的有力保障。合理公平的高等教育有利于国家持续发展,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民族的团结。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的加速和不同地区、社会阶层间差距的拉大,有失教育公平的问题凸显,其中高校招生公平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我国现阶段高等院校招生中的不公平现象
   1、录取分数线严重倾斜
   为了能比较客观地说明高考招生录取分数线的严重倾斜问题,笔者选取了总分均为750分的北京和湖南、山东两个高考大省2006-2008年的高考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作对比并选择了同样总分是750的青海、新疆两个西部省份作参照。
   此处表格请见附件
   (数据来源:各地招生考试院网站)
   在选取的五省市中,北京市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拥有一流的学校和硬件条件、优秀的师资、良好的教育环境等,但是高考的录取分数却仅排在西部青海省的前面。以2007年文科第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例,北京为528分,比分数线最高的山东竟相差65分。这样严重倾斜的分数线,意味着全国数以万计的考生会因此走上两条完全不同的人生之路,这也背离了高考招生制度之初衷。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已被众多媒体、教师、学生和家长称为“中国教育的最大不公”。由于高考录取分数线的严重倾斜,随之出现了“高考移民”现象。
   高考招生以省(市区)为单位采取配额制度是这种政策性弊端形成的主要原因。目前各地在制定招生政策的过程中都是依据当年本地区招生计划的数量和考试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但是由于我国高等院校的发展和布局的不平衡性,使得有些地区高校多且布点集中,有些地区布点少。这样就导致了高校多的地区招生计划多,升学比例就大;高校少的地区招生计划少,升学比例低。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管理和协调,于是便形成了不同地区实行差别录取分数线,这种分数线的巨大差距是高考移民的直接动因。
   2、在报考过程中,高校自主招生不规范,加分政策不明确,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自主概念模糊
   现在很多院校招生时会划出一定的比例作为自主招生规划和用于享受加分政策的招生计划。但是自主招生和加分政策的设定缺乏全面的考虑,监管制度不完善,容易造成变相的高考不公平,使高考的公平性受到考验。
   为此,实现高校公平招生行之有效的对策是:
   1、应当更好的完善分省定额录取制度
   分省定额应当主要以教育资源的分配情况作为参考。对于西部欠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因地制宜实施宽松招生政策,采取适当扩大招生比例,有利于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民族团结。
   2、国家应当大力扶持偏远地区的高校建设力度
   在偏远地区根据地方特色建立几所核心的重点高校,给予重点扶持,使其成为当地的骨干高校,这样可以有利于地方人才培养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实现了高等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3、高考作为一种现阶段社会公平最突出的表现应当更好的保持其纯洁性,应当尽量避免各种意愿的积分政策。
   4、国家应当加大高考移民的查处力度,对高考移民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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