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分子诊断技术医疗行业应用在过去10年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对于重大疾病的预防和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新技术在临床领域的应用,必须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和备案。而即使在历经研发和医疗器械证获批后,因尚未列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进入市场前仍需提交到各地进行新产品/技术物价审批。然而,在分子诊断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平均每3~5年即推出新的技术手段或平台/品种的同时,《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从2007年至今未做过调整和更新,国内有关审批和调整速度已经远远跟不上科技创新产品发展的速度。 当前,由于缺乏国家统一协调,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需要在各省市逐个申报和审批,经历医院内部、卫生厅(局)、物价局和/或地方发改委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均需各自独立组织相关方面专家对申报内容进行专家评审,往往过程重复、审核内容重复、审核意见重复,企业不得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反复提交同类文件,需要1~3年才会结束最终审批,大大延缓了自主创新产品进入临床应用的时间,而在这期间,海外新一代产品已研发结束并投放市场。长此以往,国内企业将失去自主研发的动力,转而投向见效快的仿制、代理等业务。 二、加快医疗行业自主创新产品物价申报和审批的意义 1. 传统医疗诊断技术很难对病患做到早期发现和确诊,由此会延误许多重大疾病的防治。而分子诊断技术能够在病患早期确认病因及趋势,并为医生提供详实的诊断数据。 2. 分子诊断技术的应用将大大降低医疗临床领域在早中期不能确诊阶段的盲目用药费用,为临床领域节省大量的医疗资源,为患者节省大量的时间和费用,为国家医保、社保等节省大量的资金,减少医疗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3. 加快医疗行业自主创新产品物价申报和审批还将减少对国家行政部门的审批压力,特别是国家、各地方和各部门之间的重复审批,节省巨量的重复工作量和行政资源。 4. 加快医疗行业自主创新产品物价申报和审批将极大地促进国内自主创新企业的发明创造积极性,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创新上,为国家的健康发展、社会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和国民的切实需要做出突出的贡献。 三、政策建议 1. 请国家有关部门充分考虑看病贵、看病难的社会问题,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以及“十二五”期间医改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协调国家和地方各委局办,统筹安排、统一思想,促进和加快物价申报和审批环节。 2. 建议在严格掌控自主创新产品资格的基础上,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制定针对自主创新产品(包括非医疗产品)的物价审批政策,严格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以加快审批进程;或在当地发改委申请国家认可的自主创新产品物价获批后,物价就可在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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