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人才强则国家强,人才盛则民族盛。世界各国的竞争,在很多程度上是人才的竞争,谁赢得了人才,谁就赢得了世界。 因此,世界各个国家都把吸引优秀人才作为重要的国家战略。承认双重国籍,就是其中的办法之一。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有90多个国家承认或接受双重国籍,剩下的国家大多是默认状态,即不承认这一群体公民的外国籍,也不因为其获得外籍而剥夺本国籍。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英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发达国家,尤其是移民发达国家,都是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的。而新兴经济体如:韩国(2008年)、印度(2000年)、巴西(1995年)、越南(2009年)、墨西哥(1998年)、菲律宾(2001年)等过去都反对双重国籍,现在认识到和发达国家相比,自身缺乏竞争力,都开始改变政策承认或变相承认双重国籍。 在中国,处理双重国籍的政策是非常严厉的。中国公民加入其他国籍,就被视为丧失了中国国籍。中国的《国籍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关于双重国籍的问题,也一直是中国移民、留学生的关注重点。 鉴于我国的国情和巨大的海外华人数量,立即大面积开放双重国籍是有困难的。所以,我们建议,先探索在部分海外优秀人才当中建立特殊人才护照的制度,取得经验,逐步开放,继而研究是否承认双重国籍。 (1) 特殊人才制度是国家开放的需要。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国流动已成为普遍现象。全世界已经有超过2亿人在出生国以外生活与工作,占世界总人口的3%。这一跨国流动,是支撑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因素,源自于世界各国普遍持开放态度。但如果这种外流或流入是单向的,演变成扎根入籍的流失或归化,就会激发国际人才竞争。目前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基本都是发达或新兴的国家和地区,这也说明双重国籍、国家开放、人才流动、经济繁荣是可以划某种等号的。建立特殊人才护照,符合跨国流动的趋势,也是国家改革开放的需要。 (2) 特殊人才制度是海外华人国家认同的需要。 加入了外国籍的华人拿过去的中国护照入境,虽然没有非常严厉的惩处,只是采取没收护照、取消户籍等处理办法。但是,这种措施很伤害民族感情。很多华人在外,是由于种种需要,才加入国外籍,但对祖国的感情仍然很深厚,很希望能和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人一样,也能保留有祖籍国的身份,放松这方面的限制,海外华人将取得或不再失去中国的国籍,可以方便他们回国做贡献,为国服务,中国对海外华人的向心力和吸引力将大大增强,国家认同感也将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如果这些华人缺失了祖籍国原有的身份,中国对海外华人的向心力和吸引力,特别对这些华人后代的感召力可能会大大减弱,国家认同感也将被大大削弱。特殊人才制度,对于优秀的华人回国服务,开放了一个新的管道。 (3) 特殊人才制度是阻止人才流失的需要。 当前,围绕人才的竞争已由企业层面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美国之所以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就是因为开放的移民政策从全世界汇集了最优秀的人才。目前,全世界科技移民总人数的40%到了美国,外国科学家和工程师占全美科技人员总数的20%左右,在美国拥有博士学位的物理学家、数学家和计算机专家中有50%是外国出生者。据统计,我国清华和北大已经成为为美国输送博士生来源名列第一和第二的大学,已经超过了美国本土的大学。按照美国《华尔街日报》2010年1月援引的最新统计数据,毕业5年以上仍然留在美国的外国理工科博士生,中国高达92%,而印度是81%,台湾地区是43%,韩国是41%,日本是33%,巴西是31%,泰国仅有7%。中国目前每年就有超过20万人选择出国留学,这个数据只会越来越大。这些流失的人才拥有巨大的资金、技术和智力资源。特殊人才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在全球化的今天,吸引海外人才、资金、技术回流。 (4) 特殊人才制度是绿卡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需要。 2004年8月15日,中国正式出台绿卡制度,给绿卡以基本“等国民待遇”。但是,目前中国绿卡制度并没有发挥这样的作用。例如从正式出台绿卡制度到目前六年时间,也只批准了几千人。相比之下,2010年入出境中国的外国人达到了5211万人次。中国绿卡批准和申请的人少的原因是门槛太高,手续复杂,且高门槛低服务——没有任何“等国民待遇”的规定,只相当于一张长期或永久免签证的证件,并且还制度性忽略了原籍中国的留学人员与海外华人群体的诉求。双重国籍和绿卡的主要作用都是招才引智、招商引资以及凝聚海外族胞贡献国家。印度在这些方面就实行了大面积发放印度裔卡和印度海外公民证政策,给与海外印度裔人与国内印度人的除了选举等方面的同等国民待遇,包括终生回印度免签证等,大大加速海外印度裔人才的回流和环流,使印度的高科技服务业和软件外包业这些年来大幅度提升。在印度版的双重国籍政策出台之前,印度还只雇佣了7000名软件专业人才,而在2006年,“印度裔卡”和“印度海外公民证”实施以后,印度已经有了70万名软件从业人员,并依赖出口和外包成为了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软件出口国、以及世界第一大软件外包业务接纳国。
建议 尽快研究并且出台特殊人才护照制度。国籍法政策涉及方方面面,政府需要谨慎从事,这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当前又需要人才最大限度的流通,以便对海外人才进行长期甚至是永久性引进。建议尽快设立特殊人才护照制度,以人才护照替代大部分国籍政策的职能,以吸引外国高层次人才。同时,扩大对原籍中国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与海外华人的适用范围,对他们在大部分权利与义务上实施“等国民待遇”。 特殊人才护照的申请对象有:一是愿意长期居留中国的外国人才,以及其家属、未成年子女,如果愿意放弃外国籍可以直接申请加入中国籍;二是原籍中国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凡具备硕士学历、或在国内纳税超过一定额度、或具备高层次人才标准、或在边远地区工作且保持一定收入者,都可以直接申请特殊人才护照。 如果采用以上方式来减少相关制度对人才流动的阻力,中国在国际人才政策上的创新和解放思想将会使中国成为一个能够吸引、凝聚世界大多数华裔优秀人才的国家。 建议办理部门: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