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办2010年7月发布的《2009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我国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达到1899万,今后每年以100万速度增加,“十二五”期间将超过2600万。十年后这些人群将进入90岁以上,随着医疗保健条件改善,近年来人口平均寿命持续延长,90岁以上老人有望超过1—2千万。不过他们的子女一代也将进入老年人,而其再下一代子女正是第一代独生子女,这就是不久将来需要面对的、极其严峻的事实,我们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如何应对?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城乡老年空巢家庭已经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老年空巢家庭达到70%。现在因为还有独生子女政策在农村地区实施的时间滞后效应,农村还有富余劳力,大中城市尚可以找到家政服务人员。但这样的情况很快就会变化,即农村的人口红利也将消失,低端服务人员难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也很难建立。
从笔者照顾自己父母和周围人群情况来看,九十岁以上老人中的少数(国家的高级干部)可能可以获得很好的养老医疗保障和养老服务保障(需要消耗大量经济资源),但大多数普通老人完全依靠社会养老是很难行得通的。他们有各种老年病,行动不便,耳聋眼花,交流困难,随时需要起居照顾、陪护和医疗,即使不是需要一对一的护理,也至少需要一对二的护理,根本一时都离不开人。
公报还显示,2009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6714亿,占总人口的12.5%。与上年度相比,老年人口净增725万,增长了0.5个百分点。进入2009年后,新中国成立后高出生的一代(当时的人口政策是鼓励生育)已逐步进入老年,这将是历史上老年人口比重增幅最大的时代,我国尚未实现现代化、经济尚不发达,又恰逢独生子女政策实施三十年已整整一代人,其老年化问题将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更严峻。
应该认识到在我国经济实力还不充分的条件下,建立人人能够享受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需要较长的时期。在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之前应首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医疗条件保障、经济来源保障之外,仍应提倡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如提倡老人和子女共同生活是需要的,以补偿服务体系的不足,但我们的80后90后有这个思想准备吗?我们的80、90后即使有这个能力,也心有余而力不足,解放之后人口政策的大起大落,使不久的未来,年龄结构就将呈现倒锥形。令我们50、60后不得不为将来负担老一辈养老担忧,也不得不为单薄的80、90后能否承担得起社会责任担忧,也为建设长久稳定、和谐社会的难度担忧。
针对以上情况,建议:1)谨慎提人人“养老靠国家,养老靠社会”的口号,而是应先在富裕地区进行养老服务工作示范,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广;2)应提倡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在年轻人中仍提倡“与老人共同生活的责任”(也节约住房资源),并实行老年人户口和养老保障能跟随子女走;3)为了减轻后代负担,应适当改变独生子女政策,可以首先放开为每个家庭不论男女生育二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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