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首页 >> 首页 > 民进专题 > 2011年专题 > 2011年两会专题 > 建言献策 > 三农问题 小字体 中字体 大字体
卫小春委员:关于粮食直补政策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国家为了确保粮食安全,充分调动广大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出台了“粮食直补”的惠农政策,并且逐年增大补贴额度,使广大种粮群众从中得到了实惠,深受农民的欢迎。但是,“粮食直补”资金在发放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群众认为,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现行“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和监管政策在基层很有必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一、粮食直补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1、财政资金紧缺,直补面积受限。按照国家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直补范围包括农户实际种植的粮食作物面积,直补资金由上级部门按计划数下拨,多余部分由县财政补贴。而部分县因为财政吃紧,拿不出资金对种粮农民进行补贴,所以每年直补面积均按计税面积控制在计划以内,或者按上级下拨的资金控制直补面积,使很多农户不能按实际种植面积得到补贴,影响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2、补贴强度太低,拉动力不大。国家粮食直补资金主要是为了鼓励种粮农户购买粮食生产资料进行的补贴,但实际情况却是:较困难的农户将“粮食直补”的钱用于购买生活消费用品,事实上“粮食直补”变为“生活困难补助”;部分群众认为这是额外之“财”,干脆用于吃喝玩乐;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认为这点补贴对发展生产起不了多大作用,看不起这笔“小钱”,持无所谓的态度。以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为例,种一亩小麦,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共56元,种一亩玉米和其他杂粮共补贴35元,每亩可收入53.5-113.5元。由于种植粮食作物效益低,即使一年种植两季,小麦+大豆(或玉米)+补贴净收入,每亩收入也仅230元左右,远远低于种植蔬菜、西瓜等经济作物的效益。
   3、违规操作,机动地补贴资金问题大。按照直补要求,补贴对象包括所有种植粮食的农户,机动地补贴款项也应补贴给种植机动地的农户。然而,在实际运作中,许多乡村干部认为机动地承包给农户时没有收承包费,再把直补款补贴给农户不合理,而且这点资金对于分散的小农户来说也是杯水车薪,如果补给村集体更为合理有效。因此在上报机动地面积时,有的不想让农户得到粮食直补资金或者怕麻烦就干脆不报,有的报在村集体的户头上,有的报在村干部的户头上,也有的为了逃避检查,报在村干部家属头上,如果不详细核查,易造成国家粮食直补资金挪作他用。
   4、种粮大户享受不到补贴政策。种粮大户很难享受到粮食补贴,他们承包的大量土地的直补都归原责任田户主所有。他们说:“既然是鼓励粮食生产,就应该给予真正种粮的农户补贴,而且应该是‘多种多得’,还要有一季和双季的区别”
   5、各季补贴相同,不利提高粮田复种指数。无论是种植夏粮,连作秋粮,还是种植单季,补贴金额基本是一个样,不利于增加复种指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由于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双季作物面积逐渐减少,季节性抛荒面积居高不下。
   6、按种植面积补贴,已出现广种薄收苗头。由于粮食直补政策是按种植面积计算补贴,有个别地方个别农户大量转包农田,由于管理跟不上,产量很低,甚至有种无收。有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把关不严,按申报种植面积给予补贴。这其中虚报种植面积者大有人在。
   7、臆造种植面积,粮补漏洞突出。部分村干部在落实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时,不是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入户调查签字盖章,而是先根据农户承包土地面积数,根据当地的种植习惯,凭自己的想象把所有农户的粮食种植面积臆造在粮食直补表上,由于小麦、玉米的补贴资金多,杂粮的补贴资金少,所以小麦、玉米的面积填写的大,杂粮的面积填写的小,再分头入户盖章,农户也不认真就盖章,即使认真,填写的对农户有利,农户自然就不说什么了。所以从粮食直补表上看,很多村作物种植千篇一律,一年一季的往往全都是玉米,两年三作的,小麦、玉米面积就大,这些问题核查起来比较困难。有的村干部为了省事,在臆造好粮食直补表后,不入户签字盖章,而是代农户签字盖章,又不进行公示,对粮食直补工作不够负责任,而乡镇领导对这些问题也不够重视,使这些问题屡禁不止。
   8、执法力度不大,谎报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粮食直补资金落实到一般农户头上并不多,大部分农户根本不在乎。县级政府对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管并不严格,对虚报冒领粮食直补资金的现象没有出台严厉的处罚措施。因此,一些村干部骗取粮食直补资金轻而易举,唾手可得,而农业部门在核实面积时,如果发现不了,他们的目的就很容易得逞,而且还会连续几年骗取。如果发现了,也只能对其进行教育,不能对其进行处罚,这样就使一些村干部胆大妄为,耍出各种花招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有的虚开户头,虚报面积,有的上报面积比实际种粮面积大,有的将经济作物面积和其它作物面积报为粮食作物面积。农业部门在核实面积时对于虚报面积较大的还易发现,而对于那些虚报户头,虚报面积又不大的并不易发现。
   二、为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确保粮食安全,对粮食直补政策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增加财政投入。国家、省要加大对粮食直补的投入支持力度,一方面要对财政困难县给予政策倾斜,根据粮食实有面积进行全额补贴,取消财政困难县的配套资金,避免财政困难县因为无钱补贴只好控制补贴面积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要对乡镇、村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增强其工作责任心。
   2、出台政策法规。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一系列粮食直补政策法规。比如,对机动地的粮食直补要明确补贴对象,对在粮食直补工作中不负责任者要给予纪律处分,对虚报冒领者要给予处罚等,都要作出详细的明文规定。
   3、逐步提高直补标准。由于种粮效益低,种小麦更低,实行直补后,单位面积收益仍远不及种植经济作物。要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必须逐年提高直补标准。所需补贴资金来源除省、市(县)政府外,乡镇政府也应出一点。建议把提高补贴标准的对象重点放在小麦上,原因一是种小麦效益最低;二是有利提高复种指数,减少季节性抛荒。
   4、粮食直补必须与其他支农政策相配套。粮食直补政策与其他支农政策措施要相互结合运用,才能发挥出其应有作用。在逐步提高粮食直补金额的同时,要加大其他方面支农力度,如低产田改造、标准农田建设、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种粮保险、科技培训等。
   5、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和兴办粮食生产合作社。为使更多农田和农户享受到粮食直补政策的实惠,应大力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和兴办粮食生产合作社。一是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根据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实施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将分散土地资源集聚起来,把土地经营权转给种粮大户。种粮大户则应根据自身的实力和水平,掌握适度规模,提高科学种田水平。对有种无收的粮田,不应给予直接补贴。二是因地制宜,在村、组建立粮食生产合作社,统一规划,连片种植,科学管理,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效益,同时可以以合作社整体享受粮食直补政策待遇。

 


[ 我要发表评论 ] [ 打印 ] [ 收藏本页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主编信箱
Copyright 1996 - 2006 www.mj.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民主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