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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爱兴委员:“五管齐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姚爱兴建议,“五管齐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首先,加强青少年思想及法制教育预防犯罪的基础。团委、教育和妇联组织要在加强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方面下功夫,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

  其次,强化父母的监管责任。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强化学校预防的教育、引导和监管。学校作为家庭的延伸,对青少年的成长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是向青少年传授知识的场所,无论在教育的力量上、教育内容上、教育形式和教育时间上,都优越于其他场所,学校能指导学生了解他们应尽的公民义务、犯罪的性质、遵守纪律的重要性、犯罪的种种后果、刑事司法制度的工作情况以及预防犯罪的方式。学校要把青少年思想及法制教育预防犯罪的有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让青少年在学校就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同时,针对青少年早恋问题,应该建立学校家长国土参与的引导干预机制。

  第四,必须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要加大打击力度,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尤其要防止“黄色”、“灰色”和“黑色”这“三大污染”对青少年的感染和侵害,坚决净化电脑和手机网络环境,禁止含有色情、暴力等音像制品的传播,严厉打击制黄、贩黄的不法之徒,坚决取缔那些有色情内容的游戏厅、录像厅、网吧等。

  第五,进一步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立法。我国虽然先后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因此,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责任编辑: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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