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被称为“宪法适用法”或“动态的宪法”,这次修改,是在1996年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和诉讼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基础上的又一次重要修改。专家透露,2002年,十届全国人大就已经感觉到刑事诉讼法不适应国内外形势的需要,准备第二次修改。
司法 解释
公检法3部门相互冲突
早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开始实施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就刑事诉讼法提出了300多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400多条司法解释,公安部也出台了关于刑事诉讼法的300多条司法解释,将3个部门的司法解释加在一起居然有1000多条!
原法总共才225条,司法解释的内容就有原法的将近5倍之多。并且,这3个部门的司法解释相互冲突,全国人大法工委不得不亲自出面,召集公、检、法等中央六部委,在大连召开一个协调会议,并出台了中央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解释的48条。
草案亮相
官方版本数易其稿
2009年初,全国人大法工委着手刑诉法修改方面的研究起草工作,多次听取全国人大代表和各方意见,并反复与中央政法委等研究,形成修正案草案稿。
该稿于2011年8月份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亮相。经过初次审议后,草案在中国人大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1年12月份,常委会第24次会议对草案再次进行了审议。
今年1月11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又将草案发送全国人大代表阅读讨论。经过讨论后,代表们总体赞成修正案草案的同时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根据这些意见又对草案作了进一步地改进完善,形成了目前的版本。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法制办原主任曹康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刑诉法修订此前也向国务院法制办征求过意见,特别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
修改进程
修法跨越两届人大
刑诉法第二次修改的“专家建议稿”是由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教授徐静村主笔起草完成。
2005年9月24日到26日召开的全国诉讼法学年会上,徐静村向与会者展示了一本浅蓝色封皮的书籍,正式宣布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订学者拟制稿已经完成。
全程参与刑诉法修改论证的著名刑事诉讼法专家陈光中教授曾表示,会议上,不少问题意见分歧比较大,立法部门感到拍板难度大,加之十七大召开在即,全国人大法工委于是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向后推延到十一届全国人大完成。
2009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将刑诉法再修改列入立法规划。
2011年6月,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暨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第九次专题汇报会披露,刑诉法将再修改。
法律基础
强化人权保障措施
陈光中认为,整体来说,此次修改强化公权力的条文不多,主要是强化人权保障措施力度。
其实,“保障人权”入刑诉法有着其深刻的社会背景。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陈智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991年,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了《中国的人权状态》白皮书,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报告均强调了尊重和保障人权,2007年,党的十七大修改党章时加入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
(责任编辑:王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