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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为生命护航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记者与驻川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施杰联系时,他刚从法院赶回办公室。“这几天很忙!但我乐此不疲。”

  施杰身上有着浓浓的“川味”,他平易、诚恳、质朴。初见他的人可能不会将其与那个在法庭上慷慨雄辩,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奔走的施杰联系在一起。

  作为新中国律师制度创立以来四川律师进入国家最高参政议政殿堂的第一人,施杰时刻不忘自己的职责,近年来先后向全国政协提交40多份提案,内容涉及道路交通建设、网络建设、灾后重建等多方面,所提提案经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全部立案,相当一部分意见或建议已被相关部门采纳并落实,取得了良好效果。

  2009年,施杰担任轰动全国的“孙伟铭案”中被告的二审辩护律师。他发现此类醉驾案件,到底是适用“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适用“交通肇事罪”存在着争议。经过调查研究,并与国内一些知名法律、医学专家进行深入探讨后,他在2010年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交了一份《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罪》的提案,很快得到了采纳。同时,一些法律界人士也开始呼吁“醉驾入刑”。

  2011年2月,《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列为犯罪,同年5月1日正式施行。因推动“醉驾入刑”,施杰获评CCTV201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成为历届评选中唯一一位因参与立法建言获评的律师。

  “施杰律师,以一个提案促成一条法规,让生命不再罹难,让悲剧不再上演。”在去年央视一套推出的大型专题晚会《法治的力量CCTV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暨颁奖盛典》上,年度法治人物评委会对施杰为法制的进步和完善作出的努力,给予了高度赞扬。

  但施杰却谦虚地说:“我只做了我应该做的,律师应承担社会责任多作贡献。”

  作为专业法律人,他认为,律师是司法建设一支很重要的队伍,在推动国家法治进程中有着独特的优势。“我应该发挥自己的职业优势,更多地参与社会管理,为社会的法治进步和社会和谐作出更大贡献。”

  感动还不仅与此,去年6月,中央统战部与司法部成立“同心律师服务团”后不到一个月,施杰便带领鼎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参加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得荣分团”。因为进入甘孜的道路在修建,为了到得荣县开展法律服务,施杰和律师们不顾辛劳从云南借道。“这些法律服务都是免费的,甚至还要自费。我们到得荣县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设立热线电话等等,目的就是想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尽到一份力。”

  “不管是公益行动、还是参政议政,这些都是社会责任感的体现。”施杰诚恳地说。

(责任编辑: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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