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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法官职务序列

  

   “我去年向两会提交了《依法制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三定方案’》的提案。”3月5日,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陈智伦,提起去年的提案,他对其中的内容和提案提交的背景依然记忆犹新。

  陈智伦说,在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发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法院和检察院机关干部的人事结构仍然按照1987年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劳动人事部发布实施的相关文件执行,已经明显“老化”。因此,他建议对上述文件予以废止并依法制定两院定编、定人、定岗方案。

  “现行体制存在两院副职没有享受到同级政府部门正职的待遇、两院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的职数太少等问题,导致部分人员流失。”曾在法院系统工作多年的陈智伦委员深有感触地说,“制定‘三定’方案,就是要落实两院干部的宪法地位,依法推进国家的司法体制改革。”

  陈智伦委员说:“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人民法院干部职级配备偏低、职数设置不合理,已经成为制约人民法院发展,影响队伍稳定的瓶颈。”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意见中称,解决上述矛盾最彻底的办法是建立适合审判工作规律、符合人民法院工作特点的各类人员的单独职务序列。中央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中已明确了这一点,开始研究建立与法官职业特点相适应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该项工作在中央组织部牵头下,已经草拟出《法官职务序列暂行规定》等文件。目前正在加紧研究,争取早日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职务序列,以此推进人民法院各类人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在接到这个提案后,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人员和我进行了沟通,在答复意见起草完成后又及时通知了我。”陈智伦委员说,“我对答复意见很满意,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也很满意。”

(责任编辑: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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